粉絲怒了!「演唱會蟑螂」騙6年屢不起訴 高檢署命士檢、北檢續查
臺灣高檢署
佯稱舉辦韓團、國外藝人演唱會四處行騙,被稱爲「演唱會蟑螂」顏允豐、鄭淇丞,因另遭控涉嫌與業者張榮德、張琯臻、丁南、柯仲澤等人以相同手法詐騙吸金,被害人分別向士林、臺北地檢署提告詐欺、違反《銀行法》,2地檢署將顏、鄭多人不起訴,但衆多被害人不服,分別向臺灣高檢署聲請再議,經高檢署審查後,認爲士檢、北檢均偵查不完備,已將案件發回2地檢署,命令續行偵查。
「布洛克兄弟」負責人顏允豐因與「乙蝶文創」負責人鄭淇丞,涉嫌對外佯稱將舉辦日本動漫航海王展覽、韓團BTS、TWICE、歐美藝人紅髮愛德演唱會,6年來共向玫瑰唱片董事長白錦鬆、藝人小刀、康康、前副總統吳敦義的兒子吳子文等多名金主詐騙投資1.2億多元,2人分別將錢拿去還債、給前妻生活費,甚至去酒店揮霍、包養小姐。高院去年已依詐欺罪判鄭淇丞6年4月徒刑,顏允豐則由臺北地院審理中。
但顏、鄭2人所涉演唱會詐騙案,不只於此,2人另與「大方娛樂」公司負責人丁南、柯仲澤2人佯稱舉辦知名韓星蘇志燮、韓團GFRIEND、WANNA ONE演唱會,向陳姓、林姓富商2人詐騙共2300萬元,另向前副總統吳敦義之子吳子文詐騙720萬,但吳子文發現被騙追討才免損失,由於顏允豐以相同手法詐騙1.2億元已被起訴,臺北地檢署今年初依詐欺、僞造文書罪追加起訴丁、柯、顏及顏男的鄭姓員工4人,併案臺北地院審理。另顏、鄭被控藉某知名韓團演唱會非法吸金,北檢認爲《銀行法》罪嫌不足,不起訴顏、鄭、丁、柯4人。
此外,有被害人指控,顏、鄭另夥同「路易士兆豐」公司負責人張榮德,在士林劍潭中心志清大樓5203B室招攬投資人,還與「臺運國際多媒體」公司負責人張琯臻訂立官方授權書,在喜來登大飯店舉辦說明會,同樣以舉辦韓團演唱會爲由招攬投資人詐騙,士林地檢署認爲詐欺罪嫌不足,不起訴顏、鄭、張共6人。
不過,大批被騙的被害人不服,紛紛向臺灣高檢署聲請再議,經高檢署審查後,認爲士檢、北檢偵查均未完備,有續行偵查必要,因此已將2案分別發回士檢、北檢,命令續行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