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口解讀】因財報存在虛假記載等,匯金股份被罰200萬元並被給予警告

泡財經獲悉,5月12日晚間,匯金股份(300368.SZ)公告,收到收到河北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河北證監局對河北匯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

此次匯金股份是因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定披露重大事項而被河北證監局行政處罰。

事實上,此前2023年7月,匯金股份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遭中國證監會立案。2024年3月,匯金股份就已收到河北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匯金股份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是公司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虛增利潤總額1524.52萬元。

其中,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算錯誤方面:2016年,匯金股份作爲有限合夥人參與設立棋鑫基金。2019年,匯金股份將該投資分類爲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2021年末,匯金股份在計算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過程中,未考慮棋鑫基金《合夥協議》關於“合夥人收回全部出資本金後,投資淨收回的可分配資金按照8:2的比例進行分配”的約定,導致2021年度多計公允價值變動收益682.66萬元。

2023年4月,匯金股份主動披露《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對前述會計差錯予以更正,追溯調整2021年度財務報表,影響2021年度利潤總額682.66萬元,佔更正前利潤總額的10.04%。

未按已披露的會計政策計提信用減值損失方面:根據匯金股份2021年年度報告披露的會計政策,應收賬款劃分爲單項評估信用風險的應收賬款、供應鏈業務模塊組合、智能製造業務模塊及信息化綜合解決方案業務模塊組合三類。

2021年末,匯金股份子公司深圳市匯金天源數字技術有限公司對其客戶一的應收賬款餘額爲1.63億元,對其客戶二的應收賬款餘額爲2970.86萬元。公司在未獲取充分證據,且未進行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的情況下,新設“數據中心項目”組合,對上述應收賬款全部按照5%的比例計提信用減值損失。

2023年4月,匯金股份主動披露《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補提上述應收賬款信用減值損失841.86萬元,追溯調整2021年度財務報表,影響2021年度利潤總額841.86萬元,佔更正前利潤總額的12.38%。

二是未按規定披露重大事項。2022年8月17日,匯金股份收到邯鄲市永年區監察委員會對公司時任董事、總經理郭俊凱實施留置的《留置通知書》。2023年6月,匯金股份主動向河北證監局供述郭俊凱被留置情況,並於6月15日在《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2022年年報問詢函回覆的公告》中披露該事項。

河北證監局決定對匯金股份2021年年度報告虛假記載的行爲,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和《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三項的規定,對匯金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對匯金股份未按規定披露重大事項的行爲,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和《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三項的規定,對匯金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

根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中新舊規則適用的銜接安排第六條,新規則施行前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載明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財務指標存在虛假記載,但在新規則施行後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公司股票將於5月14日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匯金股份”變更爲“ST匯金”。公司股票於5月13日開市起停牌,5月14日開市起復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後公司股票日漲跌幅限制爲20%。

匯金股份主營業務主要分爲智能製造業務、信息化綜合解決方案業務(含系統集成和數據中心)及供應鏈業務。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公司處於虧損狀態且營收也在下滑。2024年第一季度,匯金股份實現營收6989.42萬元,同比下降17.29%;歸母淨虧損1550.67萬元,同比由盈轉虧;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虧損1627.43萬元,同比虧損擴大。

(本文數據來源於東方財富choice、公司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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