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雨後必出勤排除斷樹 議員批消防局成鋸樹班?

新竹市議員蔡惠婷、林彥甫要求市府必須重檢討目前處理樹倒的機制與人力分配,勿讓消防局成「鋸樹班」。(林彥甫提供/陳育賢新竹傳真)

新竹市議員蔡惠婷、林彥甫要求市府必須重檢討目前處理樹倒的機制與人力分配,勿讓消防局成「鋸樹班」。(林彥甫提供/陳育賢新竹傳真)

新竹市議員蔡惠婷(右)、林彥甫(左)要求市府必須重檢討目前處理樹倒的機制與人力分配,勿讓消防局成「鋸樹班」。(林彥甫提供/陳育賢新竹傳真)

因應極端氣候以及強降雨發生的頻率越來越高,新竹市境內的樹倒發生頻率也愈來愈高,往往災後需由消防員鋸樹排除「障礙」,市議員蔡惠婷、林彥甫認爲,市府必須重視行道樹種植的樹穴、土壤與排水外,更要檢討目前處理樹倒的機制與人力分配,勿讓消防局成「鋸樹班」。

林彥甫指出,新竹市9月22日至24日鋒面來襲期間爲例,樹木倒塌案件高達8件,發生時間有凌晨、深夜非上班時間,也有上班、下班尖峰時刻的白天時間,不論發生何時,是否有人車傷亡,皆由消防隊員先緊急處理,將樹木鋸斷暫置路旁不影響交通後,再交接給其他單位接手。

再以9月24日三民國中旁的案件爲例,消防隊早上9點接獲通報,出動5位消防員,雖無人車受傷,仍先對造成道路影響的部分樹木緊急處理直至10點,隔了4個小時到下午2點城銷處纔來接手處理。

林彥甫說,新竹市現有10個消防分隊,每個分隊在扣除輪休後,常態留守人力大約8至10人,樹倒案件1次出動約5人,意謂在這段時間內,分局留守人力僅剩2至3人,人力其實相當有限。

蔡惠婷則認爲,非上班時間或有發生人員傷亡的樹倒案件由消防隊先行緊急處理,尚無可厚非,但竹市已習慣連發生於上班時間且無人員傷亡的樹倒案件仍交由消防員來處理,這就有違消防法所明定的「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3大消防業務。

蔡惠婷呼籲市府應趕緊因應樹倒事件頻率增加之現象,重新協調相關單位的分工機制,莫繼續將消防員當成免費人力使用。

林彥甫同時指出,新竹市一直以來對於公有樹木維管的權責分散,人行道、中央分隔島、校園圍牆旁的樹木,分屬不同單位,導致消防勤務中心接到民衆通報時,即使沒有阻礙交通或生命危害,也只能先派遣消防員到場查看,並等待權責單位或委外廠商到場才能離開,往往一等就是1、2個小時,也造成嚴重不足的消防人力更加吃緊。

面對極端氣候,強降雨愈來愈頻繁,路樹倒塌的情況只會愈來愈多,市府除要積極改善樹木生長環境、增加平時維管人力外,也應提升緊急樹倒的委外處理量能,並確實要求廠商即時到場,纔不會讓消防員淪爲鋸樹班,浪費寶貴的救災救護量能,危害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市府城銷處則表示,有關樹木倒塌事件,依市府各類災害案件各機關單位分工處理原則,經竹市災情通報羣組後,由消防局派遺人車至現場,瞭解是否影響交通生命財產安全處理,並確認業務主管權責後依規通報權責單位處理。

城銷處指出,經查該樹木位於三民國中通學步道,消防局獲報後現場初步判斷無影響交通及民衆生命安全,隨即通報城銷處。城銷處獲報後即刻協助處理,並立即調派外包廠商進場排除。該倒塌樹木較爲巨大,廠商需臨時調派大型機具處理,過程中,城銷處持續積極協調廠商儘速到場處理,以利道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