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特定工廠屋頂種電 中市經發局:預估裝置容量140MW六都第一

臺中市府輔導特定工廠屋頂種電,預估裝置容量140MW六都第一。(臺中市政府提供)

臺中新社光國公司廠房。(臺中市政府提供)

臺中市配合中央政策「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力推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申請特定工廠並輔導辦理用地變更。市府經發局指出,預估至2032年3月19日申請期限前,推估有1千家以土地使用面積1200坪工廠屋頂裝置太陽能光電,可裝設容量約140MW(百萬瓦),相當中火2部氣渦輪機組或14座離岸風電裝置容量,裝置容量六都第一。

經發局長張峰源說,臺中市轄內已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突破1700家,符合經濟部今年6月21日訂定「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爲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申請條件者計865家,已全數通知業者於2032年3月19日前向「臺中市政府特定工廠登記單一窗口」提送用地計劃。

經發局說,目前法規規定位於非都市土地、面積未達5公頃特定工廠業者,才能申請用地變更,因農地變更至合法地目牽涉到土地變更,經濟部要求業者必須投入屋頂太陽光電,裝置發電設施面積以不低於屋頂水平投影面積50%爲原則;如因饋線及日照不足、建物結構特殊等,可出具證明免予設置屋頂太陽光電。

市府將配合中央政策推動特定工廠屋頂種電,預估至2032年申請期限前,轄內將有2千家特定工廠申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變更,可裝設容量約140MW,帶動相關業者投資太陽能光電約84億元,預估每年發電量1.78億度,廠商每年至少約6.9億元售電收益,預估每年CO2減量9.4萬噸,提供4萬8千戶民生用電,爲綠能發展及環保盡分心力。

經發局強調,爲解決農地工廠問題,經濟部自去年3月20日實施特定工廠登記制度,於今年6月21日發佈「特定工廠申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變更辦法」,成爲未登記工廠轉型合法化依據。截至今年8月20日止,受理特定工廠登記計4775件,覈准特定工廠及納管案件達3589件,數量居全國第一。工廠多數位於神岡、大雅、烏日等區,從事機械設備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及塑膠製品製造業等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