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第三階段區塊開發 CIP推六座新風場 合併裝置容量上看6.3GW

CIP建議政府把握現有利基,加速推動浮動離岸風電。圖/本報資料照片

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4日宣佈正式投入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並公佈所選出的六座風場場址,六場址合併裝置容量上看6.3GW。

六座風場位在新竹苗栗臺中及彰化外海,分別爲渢泛、渢成、渢利、渢妙、渢佑福芳

對於國產化議題,CIP臺灣董事總經理許乃文說,過去在水下基礎、陸上變電站風機零組件海事工程,帶動本土供應鏈與風機系統商,但整體經濟規模「明顯不足」,呼籲未來區塊開發應該要維持國產化的項目,才能確保未來國產化推動。

根據CIP資料顯示,渢泛、渢成、渢利位在新竹至苗栗外海,水深是63至90米,屬於大水深的風場,最近處距離岸邊約15至18公里,3風場累計裝置容量3,300MW。渢妙風場位在臺中外海,距岸37公里,是遠岸風場。

CIP推出已經通過環評的福芳風場,希望角逐區塊開發資格。不過由於福芳風場過去面臨開發權轉移的問題,目前正在法律攻防中,但有信心可以開發。

另外過去已經獲得開發權的西島風場,當時因爲遴選規定容量上限僅分配到48MW,剩餘容量CIP新設一塊風場命名爲渢佑,並透露已經與在地相關團體開始溝通,希望爭取在地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過去其他開發商在籌設新風場時,會遇到距岸過近、或是遇上航道禁限區域軍事用途等區域,CIP說,經過多次檢視相關公開資訊,確認目前推出風場已經排除相關可能無法開發的狀況,後續也會依能源局的新規定向八個相關主管機關取得意見函,確認風場的可行性

CIP還說,建議政府把握現有利基,加速推動浮動式離岸風電,在第三階段可規劃二至三座、每座容量各100MW的浮動式風場做爲示範計劃,如此臺灣於2021年即可展開浮動風場開發,2025年迎來首座浮動式示範風場商轉,穩坐亞洲離岸風電領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