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康聯盟黨收陸金援籌建武裝部隊 內政部批「惡行重大」聲請解散
復康聯盟黨主席屈宏義遭控收中國資金,吸收退役軍人擔任幹部、籌建武裝部隊,還到美國在臺協會及4處軍事基地拍照、繪製座標圖交給中方,相關7人今被依違反國安法等起訴。圖爲美國在臺協會(AIT)駐臺北辦事處。圖/取自AIT臉書專頁
復康聯盟黨主席屈宏義遭控收中國資金,吸收退役軍人擔任幹部、籌建武裝部隊,還到美國在臺協會及4處軍事基地拍照、繪製座標圖交給中方,相關7人今被依違反國安法等起訴。內政部表示,構成危害國家安全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將依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
內政部表示,針對媒體報導復康聯盟黨負責人及幹部涉長期收受中國金援發展組織、吸收軍職背景人員等,經檢察機關依國安法起訴。復康聯盟黨行爲構成危害國家安全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將依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內政部也將會同國防部與外交部,討論防堵中國對臺滲透與外國使館維安等相關事宜。
內政部說明,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項規定,政黨目的或其行爲,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爲違憲。政黨法第26條規定,政黨有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項之情事應予解散者,由主管機關檢具相關事證,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之。
內政部指出,復康聯盟黨負責人屈宏義爲我退役軍官,然其結合在軍中訓練與人際網絡,收受中國金援、吸收具軍職背景人員發展組織並充當內應,甚至謀畫組織武裝單位,意圖攻擊我軍事據點及外國駐處,此類以國家培育的專長技能破壞國家安定行爲,惡行重大,應予嚴懲。
內政部重申,政黨的組織及運作應符合民主原則,並恪遵憲法規定及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透過政黨從事前述不法情事,不僅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造成威脅,也已違反憲法與政黨法所欲保障的政黨發展權利,將依政黨法聲請政黨違憲解散,呼籲民衆組織政黨及從事相關活動,應拒絕中共利誘操控而淪爲統戰工具,切莫從事有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行爲。
復康聯盟黨主席屈宏義等7名退役軍人,疑收對岸資金,在臺發展組織,拍攝軍事基地,檢方依違反國安法起訴,全案在臺中高分院審理中。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