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前停車被狗啃 賠償談不攏
吳先生停放在府前停車場的休旅車被野狗啃得面目全非。(王超羣攝)
車主吳先生6月16日將一輛休旅車停放在臺北市府前停車場,未料次日午間接到停車場人員通知,車竟遭到野狗攻擊,吳先生到場發現,車前引擎蓋和輪胎啃咬破壞嚴重,但停車場後續不願理賠處理,市議員簡舒培陪同吳先生召開記者會指控市府委外廠商管理不善,停管處人員則強調會要求廠商協調後續處理。
簡舒培表示,吳先生在6月17日午後到現場看到碎片滿地,擋風玻璃和前輪拱都有野狗撒尿的尿痕,但府前車場人員拒不處理。到場員警向車主表示,當天早上野狗攻擊畫面,有被貼到爆料公社,爆料者還稱狗很兇,他無法代爲驅趕,等爆料民衆繞一圈回來,野狗還在繼續「行兇」。
簡舒培認爲,由爆料民衆拍到畫面到停車場管理人員發現,有長達3小時的空窗,萬一期間有小孩或婦孺經過,野狗會不會轉向攻擊人呢?她批評停車場未落實巡場,已有民衆拍到畫面,竟長達3小時之後,車主才被通知,而且事後車場推卸責任,不肯負責。
吳先生則表示,停車場方面原表示提供2000元慰問金,但他的車損10萬600多元,他實在無法接受;此外,本來停車場總公司允諾由保險公司再和他連絡,不料一週均無消息,再連絡時總公司則改告稱,只要是車損就不理賠,吳先生爲之氣結。
停管處副處長蘇福智表示,府前停車場依規定每日必須巡場20次,會檢討此案處理的SOP,改進流程;消保官邱家樑指出,本案依消保法,廠商應負車場安全之責,設施有可歸責於廠商事由,應對車主損害賠償。停車場承包商大日開發代表則強調,第一時間通知動保處前來捕犬未果,願意再和車主溝通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