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北市有房他卻想申請社會宅 網提一方法可試試看

男網友想申請社會住宅,但父母親在臺北市有房產,提問說要如何申請社會住宅。圖爲土城員和青年社會住宅。聯合報系記者杜建重/攝影

許多政治人物在選舉時都曾提出,任內會蓋一定數量的社會住宅,提供給買不起房子的青年人申請居住。有一位男網友想申請社會住宅,但父母親在臺北市有房產,他在PTT提問說要如何申請社會住宅。貼文一出,有網友馬上留言迴應說,「家裡有臺北的房子,就不行了」。

原PO說自己名下無房,無配偶。爸爸在臺北市有一間房,也是他居住的地方。他提及自己的年收入約70多萬元,目前存款約有300萬元,另外有投資美股。原PO的戶籍地和工作地都在臺北,他想問這樣「有沒有符合申請社會住宅的資格」。他提及假如符合申請資格的話,比較偏好萬華火車站附近的莒光社會住宅,也想問一下萬華區一帶的社會住宅,有沒有停車位可以順便承租。

網友看完貼文後,紛紛留言迴應說,「收入爆了,臺北市年收要低於57038元/月」、「算整年的啦,獎金也算」、「是所有收入都要算進去÷12」、「另外薪資就看你前一年所得清單吧」,有網友提及「臺北市條件,家人臺北有房就不行了吧」、「家裡有臺北的房子就不行了」、「如果你戶籍謄本跟爸爸同戶,就直接不行了」。

有人提供經驗說「分戶就可以,但收入爆了」、「分戶就滿足家人沒房子的條件」、「社宅又不是隻租給弱勢族羣,你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怎麼那麼多人這麼兇」。有專業網友提供更深入分析說,「1.如果是民間承辦的社宅可以;2.所得別超過798552都可以申請社宅;3.爸媽有房地產的話用原址分戶解決;4.原po當作承租人,可以跟媽媽一起設籍在社宅裡」、

根據臺北市政府網站常見問答記述「承租社會住宅資格爲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