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超商買便當撿到1100元 想等吃飽送警所卻來不及

婦人買便當撿到錢,原本想吃飽再送警局,沒想到警方早一步找上門。(圖/記者中嶽翻攝)

記者邱中嶽/臺北報導

北市1名婦人到派出所報案,自稱在便利商店水電費1千1百元弄丟了,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發現,婦人的錢遭人拿走,循線追查到該名女子下落,該女表示,到超商買便當撿到錢,本來想吃飽再送派出所報案。

警方調查連姓婦人在青年路超商購物時,掏口袋之際不慎將水電費1千1百元遺落在超商門口,被一名穿着雨衣的女子撿走,最後警方以車追人在附近找到該車,便查詢車主資料聯繫查訪。

車主表示,當時在超商買便當確實撿到錢,但原本想等吃完午餐後再送到派出所,沒想到警方很快就找上門,便將拾獲的錢交給警員楊翰霖、蕭文景,失而復得的連婦也相當感謝警方積極協助。

萬華分局呼籲民衆若有發現遺失物,務必立即送至附近之警察機關開立拾得物收據,日後將依相關程序進行拾得物招領公告,切勿因一時之貪念將拾得物佔爲己有。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若因此而吃上侵佔官司,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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