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車噪音擾人 雲林縣警局去年開罰130輛罰27萬元

環保局與縣警局、監理站本月初執行今年首次聯合稽查噪音車與取締非法改裝車,攔查檢測5輛車,查獲3輛車超標。(雲林縣環保局提供)

改裝車噪音夜間擾人,雲林縣環保局去年共執行64場稽查,比前年多近一倍,開罰130輛,累計罰鍰27萬多元;日前環保局與縣警局在虎尾執行攔查檢測,又取締到100分貝的噪音車,環保局表示今年會再增加3套聲音照相設備,強力遏止改裝車輛吵人。

環保局前年接獲739件車噪音陳情案,去年新添購一套聲音照相設備設備,總共2套設備架設在改裝車輛常走的臺三線古坑段、149縣道古坑華山路段、二崙鄉臺19線、北港鎮華勝路、斗六市雲林路三段、西螺鎮東南路、林內鄉大同路,雙向都能偵測拍照。

環保局指出,速限50公里以下路段車輛行駛聲音不得超過86分貝,70公里以下不得超過90分貝,使用改裝排氣管、刻意拉轉不當駕駛等行爲而產生噪音並超過標準,依法告發開罰1800至3600元。

環保局去年與縣警局、監理站共同執行64場稽查檢測作業,開罰130輛噪音車輛,累計處分27萬3600元,成果豐碩,去年噪音車輛檢舉案件已大幅降低一半。

3單位本月初執行今年首次聯合稽查噪音車與取締非法改裝車,攔查檢測5輛車,查獲3輛車超標,超標6分貝至9.2分貝,最大檢測噪音值達到100分貝,還查獲1件無照駕駛、1件越級駕駛1件、1件逾檢註銷。

環保局表示,今年預計再增加3套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架設於陳情熱點區域,擴大稽查範圍。有噪音疑慮的車輛,若被民衆拍照或錄影向環保局檢舉,該局也會寄發噪音車輛召回檢測通知給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