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警防制噪音車擾安寧 今年已開罰1348件破4000萬
警方與環保局聯合稽查,防制噪音車、改裝車深夜擾亂社會安寧。警方提供
蘆洲分局警方指出,改裝車噪音成是民怨之首,爲防制噪音車、改裝車深夜擾亂社會安寧,並遏止青少年危險駕車妨害道路交通安全,8月12日深夜與市府環保局擇定成蘆橋機車道下橋處共同執行「環警聯合稽查」勤務,針對改裝排氣管制造轟隆聲響強力取締。
此次聯合稽查,短短2小時內共攔檢106輛,其中5輛噪音不合格、4輛改裝排氣管,頗有成效;其中不合格車輛將由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告發,並通知限期改善,極具嚇阻效果。統計今年(112年)1月1日迄今,蘆洲分局稽查疑似噪音車輛並通報環保機關確定裁罰1348件噪音車,罰鍰總數最高約達新臺幣4044萬元,宣示警方積極維護社區安寧之決心。
少數車主爲吸引目光或因個人喜好,拆除消音器、違法改裝車輛,只爲了「吸引他人注意」,不僅製造噪音影響百姓生活品質,更讓自己成爲公衆厭惡的對象。蘆洲警方爲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並杜絕噪音車輛深夜頻頻發出噪音,擾亂安寧現象,每月不定期與環保局、監理站組成聯合稽查小組,針對各違規改裝車輛攔查取締。
蘆洲分局指出,如於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6時,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噪音審驗或檢驗合格排氣管之車輛行駛於道路,將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通報環保機關,首次違反裁處3000元,但於夜間時段或特定噪音管制區違反,該次罰鍰金額爲6000元,最高裁處30000元罰鍰。
另外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舉發,最高裁處9600元罰鍰。
蘆洲分局提醒,車主隨意改裝車輛引起噪音,除須繳罰單外,環保機關亦會令其限期改善,直到複驗合格爲止,呼籲民衆別再刻意改裝製造噪音,擾民又和自己荷包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