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2人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原標題:甘肅2人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甘肅省委批准,甘肅省紀委監委對西和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楊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彥喪失理想信念,丟棄黨性原則,毫無敬畏之心,長期破紀違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轉移隱匿贓款贓物,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肆無忌憚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無視組織原則,瞞報房產,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和調動中爲他人謀取私利;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安排配偶“吃空餉”;漠視羣衆利益,違規撥付使用臨時救助資金;違反工作紀律,大肆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自身不正,帶壞家風,對親屬失管失教。極度貪婪,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作調動、項目承攬、款項結算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且有鉅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楊彥嚴重敗壞黨員領導幹部形象,嚴重破壞親清政商關係,嚴重污染任職地方政治生態,其行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二十大後仍不知敬畏、膽大妄爲、瘋狂斂財,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甘肅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隴南市第五次代表大會代表、中共西和縣第十六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日前,經甘肅省委批准,甘肅省紀委監委對政協甘肅省委員會提案委員會原副主任閻曉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閻曉輝作爲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政治信仰,私自閱看存在嚴重政治問題的書籍;善於僞裝,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轉移隱匿贓款,挖空心思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爲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錢款;違反生活紀律。將公權力作爲謀取私利的工具,貪污公款,賣官鬻爵,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項目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鉅額賄賂,且有鉅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濫用職權,致國有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爲嚴重破壞任職地方和單位政治生態,敗壞黨員領導幹部形象,社會影響惡劣。
閻曉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情節惡劣,性質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甘肅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閻曉輝開除黨籍處分;由甘肅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甘肅省第十四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丨啄木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