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平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許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積金支付首付款

據甘肅省平涼市融媒體中心消息,切實減輕繳存職工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資金壓力,有效解決繳存職工購買改善性住房申請貸款利率上浮、換房門檻高等急難愁盼問題,日前,平涼市出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業務和優化住房公積金“認房不認貸”兩項政策。

政策規定,從2024年1月1日起,平涼範圍內繳存職工購買平涼市新建商品住房,簽訂商品住房認購協議(認購書)後,可申請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

對於已申請過一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在結清貸款後,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經覈查家庭成員在購房地無住房的,執行首套房貸款金額和貸款利率;已申請過一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在結清貸款後,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經覈查家庭成員在購房地有一套住房的,執行二套房貸款金額和貸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