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陸保釣人士登島不起訴舊案 日翻案重辦
日本警方2012年逮捕14名香港保釣人士,將他們遣返並提告,但那霸檢方沒起訴,那霸檢察審查會24日議決,「不起訴是不當的」。
2012年8月15日,香港與大陸籍14名保釣人士登上釣魚臺,被沖繩縣警方和第11區海上保安總部(那霸)以違反《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逮捕,但並未被移送到那霸地方檢察廳,而是強制遣返。
▲保釣人士攜帶國旗登島,大陸媒體將青天白日旗塗料變色。(圖/取自網路)
之後,那霸地檢雖然曾接到檢舉,但於去年7月26日決定不予起訴,理由是「根據向來的法律,遭強制遣送的案子不進行刑事處分」。
那霸檢察審查會認爲,從有電視臺攝影同行來看,登島是有計劃和出於信仰的犯罪型行爲,「這與以非法工作等爲目的的非法居留和非法入境形態不同,不能和過去的類似事例一同考慮」。
檢察審查會指出,地檢不起訴14人是不當的,上述人等再犯的可能性也很大。依據檢查審查會的議決,檢方擬重新偵辦,並考慮是否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