槓上開花 男騎乘失竊機車又酒駕遭警查獲罪加一等

▲臺南市警六分局鹽埕所,於三井OUTLET購物中心前,查獲涉嫌騎贓車及酒駕的犯嫌,全案依竊盜及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臺南市警六分局鹽埕所,24日執行查緝失竊機車勤務時,發現竊嫌騎乘失竊重機車於臺南高鐵站周邊出沒,鹽埕所員警立即前往高鐵特區周邊尋找,果然於三井OUTLET購物中心前發現該竊嫌騎失竊車輛於道路行駛,隨即上前攔查查獲,並查出涉嫌酒駕,全案依竊盜及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經統計2024年1月至6月23日止,六分局計主動查獲民衆酒駕116件,執法量能較去年同期增加24件(增幅達26%),肇事件數則較去年同期減少7件,肇事降幅達28%。爲防制酒駕違規,刑法已明定酒精濃度測試達每公升零點25毫克以上駕車,即構成刑法公共危險罪;酒駕致死及重傷之刑責,則提高至10年以下有期徒刑。2022年修法也再加重酒駕罰責和刑責,不但要吊扣駕照、沒入車輛,連同乘者都要連坐受罰;酒駕累犯得公佈姓名照片,照片不打馬賽克。六分局長林獻力表示,自1月迄今警方仍線上查獲多件酒駕案,顯見仍有許多民衆飲酒後心存僥倖,忽略酒駕發生事故的嚴重性,尤其1件酒駕肇事往往會造成至少2個家庭悲劇影響甚鉅。警方爲維護轄內交通順暢,加強保護用路人安全,將持續辦理取締酒後駕車工作,取締嚴懲酒後駕車惡行,請民衆酒後務必找代駕或搭乘大衆交通工具,以免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