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懂勞退金的請領方式 不僅能邊工作邊領、還可再多1筆退休金

▲搞懂勞保退休金退休後,還有機會再多領一筆退休金。(圖/pakutaso)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還沒到退休年紀也能先領到「退休金」?根據勞保條例規定勞工退休金(勞退金)不論是否有辦理退休,只要年滿60歲就可以請領,也就是說你只要符合資格就可以一邊領勞退金、還能持續工作等於是多了一筆生活費

自中高齡就業法上路後,政府鼓勵身體健康的中高齡及高齡者還能持續投入勞動市場,不僅有各項補貼措施外,其實根據現行新制勞退的規定,如果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累計15年即可請領月退金。

如果勞工自行評估身體狀況還可以的話,想再繼續投入職場,這樣僱主就必須要每月提撥6%勞退金,也就是可以在這份再度投入的工作重新累積年資與勞退金,而勞保年金則不是這樣,勞保年金一旦開始請領就無法繼續累積。

不過,勞保局也提醒,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之1規定,勞工領取續提退休金,1年以1次爲限。換句話說,這第3筆退休金,與前1次請領退休金的間隔時間要超過至少1年,時間過後勞工就可以隨時領走。

而勞退金到底怎樣才能請領呢?請領資格爲何?勞保局指出,請領資格又分爲年滿60歲,且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可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至於年滿60歲,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只可請領一次退休金。若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可由遺屬遺囑指定的請領人來領退休金。

此外,若勞工未滿60歲,卻喪失工作能力者,則可提早請領退休金,不適用年滿60歲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