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股息ETF兩大亂象 金管會證實將嚴控

高晶萍證實,金管會在今年六月時就要求證交所、櫃買中心要從「指數編制」審查時就開始控管週轉率;針對平準金動用規範,證交所版本「不夠細緻」已要求與投信投顧公會再研擬新版本。

高股息ETF爲求維持高息,往往會頻繁剔除、更換成份股,有些高股息ETF的週轉率甚至可達400%、200%,而一旦換股就要多付手續費、交易稅,無形中墊高投資成本,遭投資人申訴。

高晶萍指出,針對高股息ETF週轉率過高的問題,金管會在今年六月時就已祭出二大措施,一是請證交所、櫃買中心在審查指數編制時,要將成份股變動率納入審查要項,要有一定機制讓週轉率不要太高,例如有些ETF會設緩衝區,原成份股在符合條件下就優先保留一定比例,要有相關機制,二是要求投信官網要揭露換股資訊,讓投資人充份知悉。

至於收益平準金佔配息比例過高,高晶萍表示,未來會朝兩大方向強化管理,一是針對收益平準金動用原則及方式訂定明確規範,並建立參考範例;第二是強化相關資訊揭露,而且要「白話」揭露,讓投資人淺顯易懂,公會會研擬出參考範例。

高晶萍指出,爲避免大額申購稀釋掉原受益人配息收益,國外很早就有平準金機制,過去多半是用在債券ETF,是一種類似股本溢價的會計科目,即現金減資退回資本給投資人的概念,而臺灣的ETF約在2019年開始引用,但對於如何入帳、何時啓動、配發比例、配發順序,都沒有相關規範,據金管會統計,目前國內有配息的ETF共有146檔、其中有23檔具有收益平準金機制。

金管會是否不樂見動用平準金?高晶萍指出,站在金管會立場,自然希望ETF配息可迴歸本質,就是主要以「股利、債息」來配發,纔是真正所謂的配息。針對ETF配息來源是股息、資本利得或本金、收益平準金等,訂定動用順序,或明定可動用收益平準金條件、收益平準金配息最高比例上限等會請證交所、投信投顧公會盡速研擬一致性參考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