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官司未了 誣告案8月21日宣判 前助理否認貪污 千字文嘆烙印

高虹安遭陳時奮自訴涉嫌誣告案,臺北地院定8月21日宣判。圖爲臺北地院7月開庭時,高虹安(見圖)出庭應訊。(本報資料照片)

新竹市長高虹安26日因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遭依貪污罪判刑後,官司還未了,她另遭教授陳時奮自訴涉嫌誣告案,臺北地院定8月21日宣判。貪污案同案被告前助理、公關主任「水母」王鬱文遭判刑2年,緩刑5年後,在臉書寫下千字長文,堅決否認涉案,除述說案情疑點,也說這輩子沒想到真的會被判刑,雖然是緩刑但也直言:「人生被烙印了,永遠揮散不去。」

王鬱文透過臉書發文說,檢察官在一開始的起訴書裡就已經排除9月的薪資和加班費不在起訴範圍內,「我實在是不知道爲什麼某些媒體或側翼會一直不斷洗這種錯誤的事實,是要洗腦不知情的一般民衆嗎?」

她提及,「然後我還記得那時還專門買了一杯美式咖啡,請熱情拜訪我們辦公室,而現在專門在政論節目黑我們的某評論員喝,我能說什麼呢?只能說人比鬼更可怕吧。」

她指出,判決結果是判刑2年,緩刑5年,所以會被關嗎?還有貪污466元是什麼?被關的機率幾乎沒有,除非我腦袋撞到又跑去當立委助理,然後又傻傻地把薪水拿來買飲料請大家喝吧。」

針對外界被質疑購買生理用品、薑母茶等私用部分,王鬱文說,當初發現辦公室沒有備品,就順手買了放在公用區,想說有需要的人可以去拿,「這麼單純至極的事情,也可以被無所不用其極地說是高虹安私用,真的也是服了。」

她強調,「其實我不懂的是法官的判決讓我覺得是加班費拿來做零用金可以,但增加的本薪拿來做零用金不行,就算我應得那樣的本薪就如我應得那樣的加班費一樣,加班費可以,薪資不行。」

她悲嘆,「我想上不上訴這個問題可能會再困擾我一陣子。畢竟,中華民國究竟是不是個法治國家?中華民國的司法是不是公平正義的?我想我的心裡已經有悲傷的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