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貪污判刑7年4月 柯文哲力挺上訴證明清白
▲民衆黨黨主席柯文哲支持高虹安上訴,以證明自己的清白。(圖/記者遊芳男翻攝)
記者遊芳男/宜蘭報導
臺北地方法院今(26日)依據《貪污治罪條例》,將新竹市長高虹安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並褫奪公權4年。高虹安在擔任立委期間涉及詐助理費,此案仍可上訴。對此,民衆黨黨主席柯文哲於26日下午在宜蘭表示,支持高虹安上訴,以證明自己的清白。
對於新竹市長高虹安被宣判案,柯文哲說:「我們支持高宏安上訴,證明自己的清白,這案子是這樣,問比例原則,第一點,臺灣民衆黨是新興政黨,在立院,公積金制度也不是她發明的,前立委李俊俋的助理,把這制度帶進來,照這制度去執行,相信她本人沒有貪污的意圖,法官說十一萬,沒什麼貪污意圖,制度也不是她發明,也有人去按鈴申告李俊俋的事件,到現在爲止檢察官好像也沒處理,法律就是維持一個平等就好,同樣的法律適用,這樣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