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學力鑑定考試 9月、10月進行

教育部表示,今年高級中等學校學力鑑定考試簡章已在今天公告。(林志成攝)

教育部表示,今年「自學進修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由桃園市教育局主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9月27日舉行,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10月18日辦理全部報名費

這次考試簡章已在今天公告於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試務主辦學校網站,同時,教育部國教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承辦學校網站有歷屆試題及解答,考生可善加利用。曾經失學民衆,一旦通過這次考試,相當於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

教育部國教署指出,今年普通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共分6個考區,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共分3個考區。有關報名及考試地點事宜應爲同一考區,但不限戶籍居住地,考生可自行評估就近報考。

普通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報名日期自8月21日起至8月24日止;應考人得親自或以委託書委託他人方式報名,並親自填寫報名表,依簡章規定至各考區辦理報名,通訊報名概不受理;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報名日期自9月7日起至9月25日止,採現場報名或通訊報名,現場報名受理時間依簡章規定。

普通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科目國文數學英文、自然學科物理化學生物生活科技)、社會學科(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等5科,以現行普通型高中108學年畢業班社會組3個學年課程標準範圍原則

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科目爲國文、英文、生活領域學科(計算機概論、生涯規劃及法律與生活)等3科,以現行技術型高中108學年度畢業班3個學年課程標準範圍爲原則。

有關計分方式,每科滿分爲100分,均以60分爲及格;報名時持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所開立的中等(國中)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證明學生,不論是參加普通型或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各科成績均可獲加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