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稽查21家早餐店 1業者食材過期1年半挨罰6萬

高市稽查21家早餐店,其中1家業者食材竟過期1年半,挨罰6萬元。(高市衛生局提供/柯宗緯高雄傳真)

高市近期稽查21家早餐店,10日公佈抽驗結果。(高市衛生局提供/柯宗緯高雄傳真)

一日之計在於晨,早餐是不少人的一天活力來源。高市衛生局近日抽驗21家早餐店家環境衛生,1家位在鼓山區的店家被查獲存放5項過期食品原料,其中1包紫薯粉竟過期1年半,依違反《食安法裁罰6萬元,並將逾期食品當場銷燬。

衛生局近日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執行「109年中西式早餐店家稽查抽驗專案」,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稽查21家早餐業者,包括6家早午餐、5家西式早餐店、5家中式早餐、5家早餐攤車,經初查16家環境衛生即符合規定

衛生局指出,其中有5家早餐業者查有冰箱未有溫度紀錄表、未有洗手掛圖、從業人員未體檢、食材與非食材未分區放置、垃圾桶未加蓋等缺失,責請業者限期改善後均已複查合格

衛生局也查出,1家連鎖咖啡店存放5項逾期食品原料,稽查人員是在9月29日上門稽查,但發現1包紫薯有效期爲去年2月8日,1包蒜頭酥有效期是今年3月,9包露西蝴蝶面有效期爲今年7月27日,1包麪包丁有效日期爲9月23日,1罐小磨坊義大利綜合香辛料有效期9月28日。衛生局依違反食安法祭出6萬元行政罰鍰,並將違規品項沒入銷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