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釀禍!高公局統計夏季爆胎多2~3成 切記4大保命秘訣
▲夏季高溫炎熱,國道爆胎事件較平均值多2~3成。(圖/資料照)
夏季高溫導致爆胎事故增加!根據高公局統計,去年6-8月共發生119件高速公路爆胎事故,是全年370件爆胎事故的32%,以每月平均發生31件而言,夏日爆胎事件約較平均值多出2~3成。高公局呼籲用路人上路前應仔細檢查車輛狀況,若遇爆胎也切勿急踩煞車,並儘速撥打電話向交控中心請求救援。
高公局統計去年每個月車輪脫落或輪胎爆裂事故件數,全年一共發生370件,其中在6-8月期間,就分別發生45件、38件以及36件,相較每月平均31件,多出2~3成。高公局表示,針對輪胎保養部分,應經常檢查胎紋、胎壓、輪齡之使用正常,輪胎是否有硬化、龜裂或過度磨耗等異常情形。
▲高公局呼籲,駕駛上路前應妥善檢查車輛、輪胎狀況。(圖/資料照)
1.行車途中若遇爆胎,切勿急踩剎車,應放開油門減緩速度,緊握方向盤、啓動危險警告燈,讓車輛逐漸滑至路肩。2.車輛發生故障或遇緊急狀況時,應先啓亮危險警告燈,儘可能將車輛逐漸滑離車道停在路肩上,並在車輛後方50~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3.待援期間,車上所有人員都應下車至車輛下游的護欄外或安全處所,並「面向車道」以隨時警戒後方來車。路側若無護欄,則於故障車輛下游適當處待援。並儘速撥打1968免付費路況通報電話,向交控中心請求救援服務。4.駕駛人可向國道服務區的服務檯或保全人員借用胎紋深度計及胎壓偵測器,尋求協助檢測,確定車輛狀況再繼續上路。
▲國道服務區提供輪胎胎紋胎壓檢測。(圖/高公局提供)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爲檢查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等,違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