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殯葬處技術員自稱「我很準」 放水驗收判2年
高雄市殯葬管理處墓政課謝姓技術員,被控接受營造業者招待喝花酒,讓業者還沒完工就先提報竣工,結果被主管抓包驗收不實,檢方依貪污、僞造公文書等罪將謝男起訴,一、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爲謝不構成貪污,僅依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2年。可上訴。
謝男從2013年起擔任墓政課技術員,負責殯葬處轄管的納骨塔櫃位裝設、整修等招標、查驗工作。2017年,謝經辦「106年度納骨塔櫃位工程」案件的招標、監工、驗收及請款等業務,原定該項工程預計從2017年7月動工,同年10月25日完工。
但標下工程的林姓營造業者,因細部計劃書屢遭殯葬處駁回,即便工期展延一次,能無法如期完工。經辦業務的謝男於是暗示林男的李姓下游包商,「不給點好處,沒辦法給予些協助」。
同年9月間,謝男找來李男至高雄某間酒店商討工程狀況,李男轉而致電林男,林爲求工程順利,馬上搭高鐵從臺中南下。謝在酒店包廂向兩人稱「我在殯葬處很準(意旨吃得開),有什麼困難可以找我幫忙」,謝男便給予林男一些工作提示,李男見謝沒有付錢意思,於是當天消費便由他刷卡埋單。
沒多久,林男又因工程無法如前完工,再次找上謝男協助,雙方又約在酒店討論,謝男同意協助後,當天消費再交由在場的李男埋單。
後來鳳山、梓官、六龜納骨塔等工程尾聲,謝男明知林男無法如期竣工,也沒到工區查驗,就配合林男在「工程查驗單」上填載不實竣工日期及查驗日期。讓林男可以先發函陳報工程已於2017年12月22日竣工,之後利用週末趕工。
直到有納骨塔管理員在同月25日上傳林男、李男工班還在納骨塔施工的照片至公務羣組,謝男主管察覺有異,於是在隔年1月,由民政局主動將全案移送檢廉偵辦,謝男也被依貪污、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爲,謝男喝花酒部分因證人供詞有瑕疵,且廠商間的對話紀錄,也未提及招待對等,因無確切證據可佐證謝男上舞廳與工程驗收有關,認定不構成貪污,僅驗收不確實部分,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2年6月。
檢方、謝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宣判,貪污部分仍認爲罪證不足,維持無罪見解,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部分,考量謝男改口認罪,從輕改判2年。可上訴。
高雄市立殯儀館外觀。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