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輕生案重啓調查「師長霸凌成立」 前學務主任停聘

臺中市去年2月間發生一起高中生疑遭師長聯合霸凌,在家輕生身亡事件,當事人父親淚訴學校逼孩子「走上絕路」。(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市某高中1名男高中生疑遭師長聯合霸凌,於去年2月在家中輕生身亡,原本學校調查結果霸凌不成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7日表示,再重啓調查後,前張姓學務主任、張姓主任教官及黃姓校安人員確定霸凌成立,校方已決議將前學務主任停聘,校安人員已於事件發生後離職,學校不再錄用,主任教官則由教育局召開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決議撤職。

教育局表示,此案在去年2月發生,教育局對此遺憾事件發生不捨,積極要求學校展開調查,但學校態度消極不作爲,去年3月23日教育局要求再重新調查,將校長、主任教官、教官及學務創新人員等相關人員,全數調離現職。

教育局指出,學校調查後,將前學務主任不當管教成立且情節重大,但僅予以記過1次處分;教育局對此無法接受,要求學校召開教評會,但學校仍對前學務主任維持記過1次處分,教育局認爲此懲處與「情節重大」完全不對等,於去年9月間依教師法主動介入,召開專審會將前學務主任停聘1年。

教育局表示,前學務主任等人渉霸凌部分,學校在去年6月底調查結果霸凌不成立,但外界關注事證及疑點仍未釐清,於去年7月4日將學校調查報告退回,男學生家長提出申覆,學校重啓調查報告日前出爐,確定霸凌成立,學校教評會決議做出懲處,前學務主任停聘1年。

教育局指出,調查期間將學校相關人員調職、解除校長職務、退回學校的調查報告,甚至依法主動召開專審會將前學務主任停聘、要求學校重啓霸凌調查等等,讓違法者受到懲處;未來努力提升教師正向輔導管教專業知能,強化防制校園霸凌知能素養、落實校園3級預防輔導及關懷工作提供輔導資源,給學生友善安全校園環境。

校方表示,感謝各界給予本校關於學生輔導管教的批評指教,隨着本事件歷經嚴謹的調查檢視後學校也已調整各項學生輔導管教措施,盼社會大衆能夠理性對待學校師生,打造學生安心就學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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