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輕生案 前學務主任僅送考覈會 教育局要求做這事

臺中市發生高中生輕生案,教育局退回學校的調查報告。(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市某公立高中生2月份輕生身亡案,學校調查結果指前學務主任等4人涉不當管教,造成學生身心傷害。教育局13日表示,昨正式接獲學校函送調查報告及校事會議紀錄,經檢視前學務主任涉不當管教且情節重大,隨即發函退請學校,要求依教師法規定將前學務主任移送「教評會」,予以嚴懲嚴辦,最重不排除解聘。該校指出,目前尚未收到教育局正式函文,收到後會依指示辦理後續作爲。

教育局表示,該輕生案學校有8人列爲相關人員,學校調查小組報告指出,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及2名學務創新人員涉有不當管教,情節重大,造成該生身心傷害,學校4月10日召開校事會議決議依各身分別移送考覈會或依法組成的相關委員會做行政議處。

不過,人本基金會卻質疑市府不應僅以「不當管教」輕輕帶過並送考覈會結案,應等待調查程序完結,並給予家長對調查結果充分陳述機會後,再分別交由教師評審委員會、軍訓教官人事評審委員會等相關程序綜合評估全案行爲,進行不適任之判斷。

教育局今指出,昨正式接獲學校函送的調查報告及校事會議紀錄,經檢視,前學務主任渉有不當管教,而且情節重大,教育局隨即發函退請學校,要求依教師法規定將前學務主任移送「教評會」,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進行審議,予以嚴懲嚴辦,最重不排除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