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期間不能陪產檢 勞動部:但可以請陪產假

勞動部稱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期間,不能請陪產檢假,但可以請陪產假。(報系資料照)

但日前有從國外返臺的民衆在居家檢疫期間詢問「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期間,是否能夠申請陪產檢假或陪產假?」,勞動部官員表示,考量立法理由,認爲陪產檢應「親自」陪伴,因此居家隔離期間不能請陪產檢假,至於若配偶有分娩事實,則陪伴方式多元,因此可以申請陪產假。

性別工作平等法今年甫公告,新增孕婦的配偶在其配偶妊娠產檢或其配偶分娩時,可以申請7天的陪產檢及陪產假,且陪產檢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僱主不得拒絕或視爲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爲其他不利處分。

勞動部去年才函釋指出「受僱者配偶在境外生產,既有分娩事實,而陪伴方式多元,縱使受僱者未離境,仍可請陪產假」,勞動部條件司司長黃維琛表示,近日有民衆從國外返臺,居家檢疫期間想申請陪產檢及陪產假,但考量立法理由「爲促使受僱者於其配偶妊娠產檢時可參與陪伴」,產檢包含身體檢查或超音波檢查等項目,如果受僱者無法親自陪伴配偶者,應無陪產檢請假可能。

黃維琛說,至於如果配偶有分娩事實者,考量陪伴方式多元,受僱者就算配合防疫政策居家檢疫、居家隔離或居家照護等期間,仍可申請陪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