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股銀建議:撥入國庫 不如部分給信保基金
目前金融業銀行、保險本業課徵5%營業稅,其中3%稅收撥入國庫,剩餘2%及非屬金融業本業收入、再保費收入等稅款,則挹注金融業特別準備金。
這筆專款條款將於今年底屆滿,金融業期待能順勢調降稅率,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曾表示,臺灣的金融業稅負較其他國家偏高,稅率應降至3%,甚至回到2014年的2%較合理,同時希望累積的特別準備金,今年底後繼續保留在中央存保,提供未來解決問題金融業使用。
莊翠雲在立法院財委會備詢時表示,目前沒有調整的規劃,稅率將維持5%,2%撥入金融特別準備金的部分落日後,未來稅收全數撥入國庫,支持國家建設。
公股金控高層指出,站在經營者的立場,稅款減少能增加盈餘,但應注意的是金融業特別準備金落日條款退場後,這筆資金能否有更好的規劃。如果採取的方式是撥入國庫,很可能僅是用於政務支出、投資支出,不見得是最有效的做法。
金融界高層建議,剩餘2%稅款可放進中小企業信保基金,補充基金規模,基金充足可支持銀行貸放能力,還透過槓桿放大效益,對金融業更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