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開鍘foodpanda 重罰200萬
foodpanda因不當限制餐廳活動違反公平交易法,公平會處以新臺幣200萬元罰鍰。(本報資料照片)
公平會首度對外送平臺開鍘;foodpanda因不當限制餐廳活動,要求合作餐廳於平臺刊登價格,必須與店內價格一致等,已經違反公平交易法,除了命其停止違法行爲外,也處以新臺幣200萬元罰鍰。
foodpanda昨迴應,尚未收到公平會相關文件,對詳細裁罰理由還不瞭解,後續將依裁罰內容評估,不排除提起行政救濟。
本土疫情三級警戒期間,餐廳禁止內用,外送平臺成餐廳最主要的銷售管道之一;公平會指出,餐飲業者銷售餐點給內用、外帶顧客,也透過外送平臺接受消費者訂餐,不同管道成本均不相同,餐飲業者原本就可依不同銷售管道成本,反映在售價上,消費者也自由選擇。
foodpanda不當限制合作餐廳內用、外送價格一致,餐廳無法將成本差異反映在售價上,等於讓內用顧客必須與外送平臺訂餐顧客,共同分攤平臺上的抽成;二方面,foodpanda無須擔心若調升抽成比例,使顧客轉向內用,因此,較有誘因及能力調升抽成比例,也同步削弱其他外送平臺與foodpanda競爭的能力。
公平會對foodpanda開罰200萬元,其他外送平臺表示,「罰得好,若不及時避免惡性競爭,最後倒楣的還是飽受疫情干擾的餐飲業者」。
UberEats外送員以100元排骨便當爲例,在外送平臺上至少銷售110元以上,外送員幫餐廳送達餐點到消費者手上,平臺會向餐廳收取約35%的抽成費用。
外送員坦言,疫情警戒降級爲二級後,外送員人數一樣多、但訂單已降了2成以上;foodpanda要求合作餐廳平臺刊登價格與店內價格一致,無疑就是在訂單減少之際,強勢搶攻市佔率。
餐廳業者抱怨,foodpanda強制開啓「顧客自取」功能,平臺打出外帶自取79折優惠,也就是顧客透過平臺訂100元排骨便當,自行到餐廳取餐外帶,只需付79元,重點是折扣餐廳得自行吸收,還要再付平臺抽成,原物料高漲、成本折算下來,這筆交易根本沒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