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聚衆鬥毆最高判7年半 新北警拍片宣導KTV包廂播放

記者陳以升新北報導

立法院2019年底三讀通過修正刑法第149條、第150條,將「公然聚衆要件明定爲「於公共場所公衆得出入之場所聚集3人以上」,同時提高罰金刑度,增訂攜帶凶器及致生危險加重處罰條款。近來發生多起聚衆鬥毆,危害社會秩序新北市警局特別拍攝宣導短片上傳官方臉書,並在KTV包廂內播放宣傳抑制暴力事件

立院修法加重公然聚衆鬥毆案件刑責,新北市警局拍宣導短片。(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新北市警局在臉書分享短片 。(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不醉不歸啦!」在影片開頭,包廂裡酒杯交錯,一羣男女正放聲高歌,卻在走廊上因爲擦撞,頓時演變成全武行,此時警方快打特警隊獲報趕到現場,卻有人作勢要攻擊員警,立即被辣椒水優勢警力當場制伏,一干人等全都進了警局,在短短45秒內影片劇情急轉直下,提醒民衆聚衆鬥毆所帶來的後果

新北市警局除了製作宣導短片外,還特別印製上千張海報懶人包小卡片業者協助張貼、發放,特別宣傳在新法修正後,如有在公共場所實施強暴脅迫行爲,將觸犯刑法第150條,在場助勢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出手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攜帶凶器、危險物品或造成公衆交通往來危險,更得加重其刑至2分之1(7年6個月),既損人又不利己

▼新北市警局到店家發放宣導卡片 。(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警方呼籲,在熱炒店用餐或KTV歡唱,或是參與民俗遶境活動時,切勿因一時衝動而演變成暴力鬥毆事件,也不要以網路糾衆羣聚鬧事。在連假期間重點時段,新北市各分局也在容易發生滋事案件地點預先超前部署,如有發生治安狀況,將會立即啓動線上快打警力到場壓制嚴正執法維護治安,呼籲民衆不要以身試法。

生火了!連我媽都用到發光

▼新北市警局張貼宣導海報 。(圖/記者陳以升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