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衛文」很勇?涉貪案獨挺高虹安 律師悲嘆:「妳沉她才爬得上」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詐助理費遭起訴。(照片 / 鄧博仁攝)

新竹市長高虹案涉貪案中,僅有助理王鬱文堅稱自願捐出加班費,其餘管賬等3名助則保命坦誠稱浮報加班費屬各自保管,但不能擅自挪用。律師林智羣表示,「我真的覺得公衛文很勇敢」,老闆會拼命踩妳,把事情都推到妳身上的,「妳沉了,她才爬得上去。」

律師林智羣昨(15)日於臉書發文表示,針對貪污案件,一般能有幾項減刑條款可以運用。

一、自首自白認罪&交出犯罪所得,可以減刑一次(打5折)

二、供出其他正犯共犯,可以減刑一次甚至免刑。

三、貪污財物金額低於5萬元,可以減刑一次。

四、刑法第59條。

林智羣進一步指出,他之前曾經處理過幾件貪污案,其中一件即須最低消費額10年有期徒刑,同時因符合貪污治罪條例2項要件,再加上刑法第59條,一共減3次,判2年以下,宣告緩刑、不用關。

針對高虹案此次涉貪案,林智羣認爲,高虹安4名助理,其中3位認罪,無犯罪所得,而地檢署起訴,要求法院給予減刑後宣告緩刑。公衛文不認罪,地檢署不要求法院減刑,言下之意即「要她去關」。

最後,林智羣爲「臺大公衛文」王鬱文堅不認罪這一點感到欽佩,稱她很勇敢。林智羣也說,高虹安此次基本上就是把所有減刑要件都丟到垃圾桶裡;若能無罪,自然很好,但機會很渺茫。

另,林智羣也對「公衛文」獨挺高虹安感性表態:「最後你以爲老闆會覺得你這個員工很有義氣,感動落淚嗎?不不不!爲了脫罪,老闆會拼命踩妳,把事情都推到妳身上—— 我什麼事情都不知道,都是某員工在處理的!妳沉了,她才爬得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