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上海市分行被罰1390萬元,涉及“理財資金投向結構化債券業務”

21世紀經濟報道 見習記者林秋彤、記者李覽青 北京、上海報道

7月2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對中國工商銀行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發佈了兩份行政處罰決定。兩份行政處罰文書共列出8項主要違法違規事實,主要涉及理財資金投資管理、流動資金貸款管理兩大方面問題,合計罰款1390萬元,來自分支行的12位相關責任人也被作出處罰。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慎

在第一份行政處罰文書(滬金罰決字〔2024〕95號)中,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因流動資金貸款管理嚴重不審慎,貸款資金最終流入資本市場;流動資金貸款管理嚴重不審慎,貸款資金最終用於購買理財;以貸收費;質價不符共四項違法違規事實,被合計罰款340萬元。

根據國家金融監管總局1月30日發佈的最新《流動資金貸款管理辦法》,流動資金僅能用於借款人日常經營週轉,不得用於借款人股東分紅,以及金融資產、固定資產、股權等投資,不得用於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上述管理辦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此前,中國銀監會在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的相關通知中,提出了貸款規範經營“七不準”和金融服務收費“四原則”,其中明確規定,不準以貸收費,禁止銀行向小微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對小微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諮詢費等。

從既有罰單來看,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是監管處罰的“重災區”,信貸資金被用於購買理財、投向股市、投向房地產市場等問題較爲突出。在本批監管罰單中,工商銀行上海市御橋支行、松江支行、金天地支行的三位負責人均收到警告,並分別被處罰款5萬元。

罰單首次出現理財資金投向結構化債券業務

讓工行上海市分行收到千萬罰單的,是理財資金投資管理問題。

第二份行政處罰文書(滬金罰決字〔2024〕105號)顯示,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因理財資金投向結構化債券業務風險管理與控制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對理財資金投資未盡審慎管理職責、會計處理未真實反映理財產品財務狀況、對固定資產貸款授信審批條件落實不到位共四項違法違規事實,被合計罰款1050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銀行明確因理財資金投向結構化債券業務而收到罰單還是首次,此前監管針對理財資金投資管理的罰單,集中於理財資金對接本行自營資產實現回表、違規流入資本市場或房地產市場等限制性領域、理財資金違規授信等方面。

近年來結構化債券的相關監管趨嚴,處罰力度加大。今年1月,滬深北交易所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債券發行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規定禁止結構化發債。據本報此前報道,一些結構化發債爲了看起來合規,多采用普通的平層結構,形式上表現爲常規認購資管產品和資管產品常規認購債券。

值得一提的是,時任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長曹琦、資產管理部總經理李朝暉、金融同業部副總經理秦國剛、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李東源、資產管理部科長劉耀武等均因工行上海理財資金投資的相關違規行爲被罰。

其中,曹琦對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理財資金投向結構化債券業務風險管理與控制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負有直接責任,被予以“警告”處罰。

不過從曹琦的任職經歷來看,她在2014年獲批任職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長,分管工行上海市分行國際業務、金融市場、資產管理以及產品創新工作。直到2021年2月,曹琦離開工行系統,加入太平資產,曾先後擔任太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太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太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2023年11月,太平基金髮布公告,曹琦新任太平基金總經理職務。

這意味着本次工行上海分行收到的相關罰單事項可能發生在2014年-2021年間。

在大額罰單之外,近期工行上海分行陷入“多事之秋”。就在7月1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青海省紀委監委消息顯示,工商銀行上海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徐言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青海省西寧市監委監察調查。而在一週前,公開資料顯示,徐言峰作爲工商銀行上海分行副行長,出席了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數據治理專業委員會在工商銀行上海分行召開的“2024年上海銀行業數據治理工作交流論壇”。2022年,徐言峰從工商銀行遼寧省分行副行長調任上海市分行副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