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業銀行一分行被罰款430萬元,涉及11項違法違規事實

9月2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福建監管局發佈一項行政處罰信息。

根據披露,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因11項違法違規事實,合計被處以430萬元罰款。其中,福建省分行135萬元,下轄分支機構295萬元。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

農業銀行福建省分行流動資金貸款內控管理不到位、農業銀行福建省分行投資銀行顧問業務收費管理內部監督檢查不到位、農業銀行福建省分行企業劃型管理不到位、農業銀行福建省分行違規設立存款考覈指標、農業銀行福建自貿試驗區福州片區分行流動資金貸款“三查”不到位、農業銀行福州華林支行結構化融資顧問服務質價不符、農業銀行福州倉山支行個人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農業銀行福州鼓樓支行個人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農業銀行福清支行農戶貸款業務內控管理不到位、農業銀行福清支行農戶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後管理不到位、農業銀行連江支行個人住房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等。

此外對於時任農業銀行福建自貿試驗區福州片區分行行長林志偉、時任農業銀行福清支行副行長陳朝暉處以警告,對時任農業銀行連江支行個貸中心負責人陳序給予警告並罰款5萬元,時任農業銀行連江支行個貸中心負責人陳一鳴給予警告,並罰款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