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研院工讀生互看不爽開扁 打到一眼險失明!判5年半定讞

▲工研院中的工讀生互毆,其中一人被打到眼睛差點失明。(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工業技術研究院中的陳姓、詹姓工讀生,2人彼此看不順眼,雖然在同一間實驗室,但經常口角,最後相約男廁所談判,爆發肢體衝突。陳男對詹男右眼揮擊兩拳,造成他視力嚴重減損,只剩0.02,僅能辨識眼前20公分以內事物。詹男提告,最高法院審理後,將陳男判刑5年6月定讞。

位在新竹縣竹東鎮的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是我國工業技術發展的重要推手,包含臺積電、聯電等臺灣重要積體電路公司,均使用工研院的專利技術。

而本案發生在2021年7月間,當時工研院某實驗室因爲研究計劃的關係,先在7月初聘用就讀雲林科技大學的陳姓男子擔任工讀生,接着半個月後,聘用就讀臺北大學的詹姓男子,也擔任該研究計劃的工讀生。

不過兩名工讀生互看不順眼,詹男進來工作後,就常與陳男口角爭執。案發當天距離詹男進來工作,還不到一週,2人又吵得不可開交,互嗆「要打爆你」、「要X爆你的O眼」,之後相約在男廁所中談判,2人果然在廁所中大打出手。

2人互相毆打,其中陳男握拳朝詹男右眼毆打二拳,詹男因此腦震盪、右眼眶骨骨折、下背挫傷、右側眼脈絡膜破裂、右側眼黃斑部出血、右側眼前房出血、右側眼球及眼眶組織挫傷等傷害,並造成詹男右眼視力減退至0.02以下、右眼最佳矯正視力僅能辨眼前20公分以內指數。詹男提告,陳男被依照重傷害罪嫌,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陳男辯稱是對方先攻擊,他只是反擊,構成正當防衛,並非重傷害。但法院仍認定陳男確實具有重傷害故意,一二審法院均將他判刑5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3日駁回上訴定讞,陳男將入獄執行。另外詹男傷害陳男部分,高院先前已經駁回,判處詹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