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年付天價3432億!換取Apple預設「搜尋引擎」 被美國司法部盯上

▲Google收尋引擎。(圖/翻攝自Google搜尋網頁

記者吳佳穎綜合報導

據《紐約時報》報導,2017年以來,蘋果透過一項協議,把Google搜尋引擎保留爲Apple裝置上的「預選選項」,這讓蘋果每年從Google賺進80到120億美元(約新臺幣2288億到3432億元);不但佔蘋果年利潤14%至21%,也是Google每年向別人支付的最大一筆款項美國司法部正瞄準這樁交易的聯盟行爲,可能是美國最大的反托拉斯案之一。

美國司法部20日對Google提起反托拉斯訴訟,稱Google在搜索和廣告市場上採用違反競爭和排他做法,維持非法壟斷。

據悉,自2017年以來,蘋果更新了一項協議,把Google搜尋引擎保留爲Apple裝置上的預選選項。 《紐約時報》報導稱,這讓蘋果每年從Google賺得約80到120億美元,而Google得成爲蘋果裝置(包括iPhone和Siri)默認的搜尋引擎。

這可說是Google每年向別人支付的最大一筆款項,也佔蘋果年利潤的14%至21%。

▲Apple進期熱門產品iPhone12。(圖/記者李毓康攝)

檢察官聲稱,這筆交易代表是保護Google壟斷和扼殺競爭的非法手段。據司法部的說法,Google現在幾乎有一半的搜尋量來自蘋果裝置,失去協議對Google的廣告、業務殺傷力非常強,因爲Google的業務量就和搜尋量密不可分。

蘋果公司也因這樣的交易,助長「反競爭行爲」而受到抨擊,更何況蘋果還透過定期重新談判,獲取更多資金

兩家矽谷公司素來是競爭對手,「宿敵聯盟」讓外人難以置信,但美國司法部(Justice Department)引用蘋果公司一名高級員工在2018年的說詞:「我們的願景大家(指蘋果與Google)像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一樣。」

法律干預對蘋果公司這項收入構成威脅,但對Google來說卻是更大的危險,因爲Google可能無法彌補與蘋果裝置「分手」所損失流量。《紐約時報》推測,兩強分手將促使蘋果用收購、或自建搜尋引擎,這對Google將構成更大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