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檢察:“司法救助”爲困境孩子點亮明燈

一場突如其來的交通事故,致使兩個幼女的生活陷入困境。在難以獲得肇事者賠償款之時,司法救助爲她們點燃了生活的希望。

01

“我也沒料到她會從後座掉下來”

訊問室內,鍾某某懊悔地說。2023年6月9日,林某某(歿年30歲)應朋友要求到KTV聚會唱歌,22時許,她搭乘朋友鍾某某駕駛的無牌二輪摩托車回家,在經過某小區門前路段時,車輛通過路中央一窨井蓋時發生顛簸,林某某從後座跌落在地造成交通事故,後林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發生後,鍾某某與林某某的家屬經古田縣人民法院裁定確認調解協議,鍾某某自願賠償林某某家人經濟損失共計50萬元。然而過了好幾個月,除了最初支付的醫療費5萬元,林某某的家裡人再也沒有收到鍾某某的任何賠償款。萬般無奈之下,林某某的母親王某某帶着兩個年幼的外孫女第一次走進了古田縣人民檢察院。

02

“以後,讓我們的生活怎麼辦?”

“外婆,媽媽什麼時候才能回來呢?”接訪室中,4歲的小女孩似乎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擡着頭天真地問,而同樣只是一個8歲孩子的姐姐則沉默寡言,另一旁兩個孩子的外祖母王某某抹着眼淚。

檢察官耐心地聽取王某某的講述,瞭解到林某某的丈夫長期在外打工,償還孩子奶奶治療白血病時所欠的鉅額債務,每月的生活費時有時無,而孩子的外祖父從事的是低收入的包裝工作,家中只剩下王某某在家獨自撫養兩個年幼的外孫女。林某某去世之後,一家四口只能以外祖父務工的微薄收入爲生。“這些年,我們都是靠着我的女兒來維持整個家庭的開支,現在她走了,我們這些人該怎麼辦?”王某某最後哽咽地說。

03

“這個案子符合司法救助條件”

接到申請之後,檢察官第一時間聯合公安機關通過數據平臺查詢鍾某某的財產信息,獲知鍾某某名下無財產、無存款,且因本次交通事故被判處監禁刑,近幾年再無繼續賠償可能。王某某一家人因女兒交通事故致全家生活非常困難,符合司法救助的條件。經審覈後,決定給予發放司法救助金近8萬元,同時,聯繫王某某居住地的村委會,幫助王某某申請低保。

天下之大,黎元爲先。用司法救助爲貧困的家庭燃起生活的希望,爲年幼的孩子點亮前進的明燈,是古田縣人民檢察院“檢護民生”的具體實踐。古田縣人民檢察院將繼續以司法救助爲平臺,努力讓人民羣衆感受到司法的溫度。

來源:古田縣檢察院

轉發:福建檢察新媒體

責編:賀華鋒 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