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癌女孩的父母訴離 「不要吵架要好好相處」隨風散
▲骨癌女孩Dora拍公益紀錄片。(圖/翻攝自Love Life紀錄片,下同)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曾拍攝陳建州和范瑋琪發起「Love Life」公益紀錄片的骨癌女孩Dora,深愛大提琴、堅強抗癌,但仍不敵病魔於2011年過世,令人不捨心痛。不過Dora過世後父母分居,Dora媽媽以丈夫江男沒有分攤家庭責任爲由請離婚,士林地院卻判她敗訴。
蘇女主張自己原本是個大提琴老師收入豐厚,與江男結婚之後辭去工作,陪往美國大學深造,但當地開銷大,存款沒多久就花完,不得已只能帶女兒返臺工作,然而江男學成回國,年收入有千萬以上,卻只願意分擔3萬元生活費,扣除2萬5千元房租後所剩無幾,其他開銷都由她負擔,在Dora罹癌期間,對方几乎也沒幫上什麼忙,也少有探視,因此心寒提出離婚訴訟。
▲Dora罹癌後仍不忘心愛的音樂,2010年於北京舞臺表演大提琴。
江男則表示自己有貸款和保險等支出需負擔,Dora發病後爲了妻兒,他放棄申請博士返臺,並沒有不去醫院探視Dora,而且爲了維持收入每天工作到深夜,現在仍希望繼續這段婚姻,遵照Dora遺願「好好照顧媽媽」,雙方各執一詞。法官審理後認爲江男每月有固定給付生活費,江男還因妻子要求搬出家,並非不願一起生活,判蘇女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我好喜歡音樂,但是我可能再也沒有機會拉大提琴給爸爸媽媽聽了...請你幫我們好好活着好嗎?」Dora10歲發現罹癌後樂觀面對,不只持續練習大提琴,還拍公益廣告,因爲她要「要努力完成每個人的夢」。歷經11次手術、33次化療,還是不幸過世,蘇女將生前的點點滴滴寫成《93奇蹟:Dora給我們的生命禮物》,希望讓更多人知道,Dora也曾在紀錄片向爸爸媽媽喊話,「你也可以跟媽咪一起討論,可是不要吵架,要好好的相處」,令人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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