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羊頭賣豬肉 4成攙僞假冒
臺灣火鍋市場年產值約達400億,可見火鍋深受國人愛戴,然而鍋鍋必備的火鍋肉片,竟可能是「掛羊頭賣豬肉」,消基會抽樣雙北16件羊肉火鍋肉片,竟有7件含有豬肉。(賀培晏攝)
天氣冷颼颼,因羊肉屬傳統溫補食材,不少民衆會買羊肉回家煮湯禦寒,消基會隨機抽樣雙北16件羊肉片產品,竟發現有7件樣品檢出豬成分,而7件中的5件還未明確標示含有豬肉,廠商則迴應「也是從上游批貨來賣的,並非刻意標示不清」;消基會提醒民衆,除了找信任商家購買外,也務必將肉類煮熟食用。
消基會說明,本次抽樣產品10件爲包裝樣品,均從電商平臺購入,以及6件散裝樣品,其中1件同樣爲電商平臺購入,其餘皆爲從實體店面購入,而10件包裝樣品中,2件含豬肉且有明確標示,但另外3件含有豬肉卻未標示,恐有攙僞假冒疑慮,已觸犯《食安法》第15條或28條,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或至少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800萬元以下罰金。
消基會補充,6件散裝商品中,2件含有豬肉卻未標出,然而現行「散裝食品標示規定」並未要求業者標示其成分,因此並未觸法,但也確實導致消費者無法得知吃下肚的究竟是純羊肉還是加工羊肉,因此顯有法律上的漏洞。
消基會指出,許多未標示明確的產品來自電商平臺,然而依過往經驗來看,電商平臺會以「僅提供販售平臺」爲由規避,導致民衆難以求償,因此提醒民衆若要在網購時自保,最好是收到商品時立即檢視是否有瑕疵,若有問題立即拍照錄影及保留網頁資訊,發生爭議時纔有利於舉證。
記者實際致電出包廠商,廠商迴應指自身也是從更上游的肉商進貨,並未參與加工或相關流程,也是看到消基會的報告才發現「怎麼羊肉會含有豬肉?」未來也會要求上游廠商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