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平臺-被寄予厚望的綠色證券化
排除資金投入減碳的障礙
世界銀行有感於各國官方的再生能源基礎建設的資金嚴重不足,但民間卻有龐大資金不能運用,特別是保險資金與退休基金等機構投資者,經常苦於無合適的投資標的。爲解決此不合理現象,就必須排除這些基金投入再生能源基礎建設的障礙,才能進一步引導這些資金投入減碳行列。
首先就是依各種資金的屬性與專長,讓他們在再生能源基礎建設的不同階段,扮演不同角色,讓各種社會的資金做最有效配置。在再生能源基礎建設規畫與興建期,這時風險與不確性最高,主要是由投行或開發商來擔任,這時便不宜由保險資金或退休資金介入。但當工程完工後,開始有現金收入時,這時風險已大幅下降,便可導引保險或退休基金參與。如歐洲已陸續有許多離岸風場服役期滿,現正改建更大更有效率的風機,或是進行延役。
縮小淨零資金缺口
因此世界銀行的這個平臺就是整合這些已經完工的債權,將其證券化後再由保險資金或退休基金接手。投行或開發商回收此資金後,便可投入下一個開發案。也就是說經由此安排,讓各種不同屬性的資金,都能在再生能源基礎建設的不同階段,找到適合自身風險屬性的投資機會。若不做這種再融資的安排,保險與退休基金便很難參與能源轉型的工程,能源轉型的資金缺口無法解決。只是過去世界銀行利用這套辦法來導引資金到所有基礎建設,現在則是全力集中到再生能源,以加速能源轉型。
事實上不只世界銀行這麼做,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氣候債券倡議(Climate Bond Initiative)與G20等等也都出版相關報告,希望藉由證券化來導引更多的資金協助淨零轉型。歐盟則有感於近來證券化的發展不若美國與中國迅速,因此在今(2022)年6月發佈一份「發展永續證券化的架構」檢討報告,並徵求各界回饋意見,以作爲後續推動永續證券化的參考。
各界關切重點
對於證券化這項工具,目前各界有質疑的不多。大家比較擔心的是,這些打包綠色資產的純度如何?是真的原汁原味投入淨零轉型的的綠色資產,還是減碳效益不大,有漂綠之嫌的資產。因此歐盟希望進行綠色證券化的標的要扣緊「永續分類標準(EU Taxonomy)」,符合的項目才能算是綠色證券化商品。因此未來臺灣在推動時,進行證券化的標的不應太過寬鬆,資金的用途應該限於再生能源。有明確的對應關係,纔不會有漂綠之譏。
此外證券化後,由於這些新的商品主要是由保險或退休資金承接,因此需要具公信力的信評機構一定評等以上,這些機構投資者才願接手,主管機關也纔會放行。
臺灣當前現況
大家都知道,再生能源轉型是淨零的關鍵,也需要土地做依託。臺灣地狹人稠怎麼辦?因此就必須往外海發展離岸風電,這也剛好是品質較好的風場。現在的問題是,前幾年積極投入離岸風電融資的銀行,現在已面臨銀行法授信集中度的上限,恐無力對未來的開發案進行融資。同時臺灣的保險資金卻苦於臺灣沒有合適的投資標的,必須負擔昂貴的匯率避險費用到海外投資。
離岸風電陸續完工後,開始有穩定的電費收入,風險大幅降低,應該是極佳的證券化商品。過去本土保險資金的海外投資經常爲費率波動所苦,賺了價差賠了匯差時有所聞。未來若能接手這些證券化商品,便可減少此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