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總局:實施初期採人工、電子並行

關稅總局表示,外銷品衝退原料電子作業將採漸進方式推動,雖然預期採用電子化作業的廠商家數將逐漸增加,但除非所有廠商均採電子方式申請,海關仍將以電子與人工並行方式受理衝退稅申請案,以確保廠商權益不受影響

關稅總局指出,由於外銷品原料核退標準類型甚多且繁簡不一,海關在實施初期,將以人工及電子雙軌並行方式受理衝退稅申請案。換言之,擬以書面方式申請的廠商,仍維持現行作業方式;至於擬採電子方式申請者,可利用「外銷品衝退原料稅電子化作業系統」提出,但須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外銷品開始製造前,以工商憑證登入經濟部工業局系統申請外銷品原料核退標準,須屬可供電腦比對者;亦即每單位成品所使用的原料數(重)量爲固定者。

(二)外銷品出口前,以工商憑證登入「外銷品衝退原料稅電子化作業系統」,參據原料核退標準及廠商自有的進口報單資料,完成用料清表製作且上傳成功,經與出口報關資料比對無訛者。

(三)外銷品出口後,再度利用工商憑證登入前述系統,鍵入進口報單號碼項次等資料,完成衝退稅的申請;申請資料通過電腦邏輯檢查,並經與原料核退標準資料比對無訛者,由海關覈准相關申請而結案

關稅總局說,採電子方式申請的廠商,於各階段所需登打的資料項目,均遠較採書面作業者爲少,廠商於外銷品出口後,可隨時、隨地登入前述系統申報衝退稅。除節省時間外,同時亦節省廠商申請進、出口報單副本第3聯規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