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關於加強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的通知
國衛醫政發〔2024〕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教委、教育局)、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醫保局、中醫藥局、疾控局:
現將《關於加強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醫保局
國家中醫藥局 國家疾控局
2024年4月1日
關於加強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
加強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是健康中國建設和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是構建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重大突發事件救治體系的重要舉措,對於維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具有重要意義。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持續提升,補齊重症醫學醫療資源短板,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衛生健康工作和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將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作爲“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內容予以推進,完善“能級匹配、佈局合理、服務優良、平急結合”的重症醫學醫療服務體系。有效擴充重症醫學醫療資源,優化醫療資源結構與佈局,重點補齊西部地區和縣域重症醫學醫療資源短板,實現區域重症醫學醫療資源均衡發展。強化重症醫學專科建設,加強重症醫學專業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提升專科服務能力,實現重症醫學專科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末,全國重症醫學牀位(包括綜合ICU牀位和專科ICU牀位,下同)達到15張/10萬人,可轉換重症醫學牀位(以下簡稱“可轉換ICU牀位”)達到10張/10萬人,相關醫療機構綜合ICU牀醫比達到1:0.8,牀護比達到1:3。到2027年末,全國重症醫學牀位達到18張/10萬人,可轉換重症醫學牀位達到12張/10萬人,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資源有效擴容,區域佈局更加均衡,專科服務能力顯著提升。
二、持續完善重症醫學醫療服務網絡
(三)設置並加強重症醫學專業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依託高水平醫院設置國家重症醫學中心和國家重症區域醫療中心,發揮其“醫、教、研、防”輻射帶動作用。結合委省共建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等工作,通過託管、合作共建等模式,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下沉。建立區域資源統籌和協調調度機制,提升重大突發事件危重症傷病人員集中救治和區域協同能力。到2025年末,力爭每個省份至少有1家綜合醫院達到或接近國家重症區域醫療中心能力和水平。
(四)強化城市重症醫學醫療服務網絡建設。將重症醫學服務網絡建設納入城市醫療集團等醫聯體建設,完善網格內醫療資源整合與協作機制。以西部地區爲重點,加強牽頭三級醫院重症醫學科建設,提升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加強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建設,提升急危重症識別、處置和轉診能力。在國家緊急醫學救援隊伍裡要安排重症醫學醫護人員,並配備呼吸機、ECMO(體外膜肺氧合)、監護儀等設備以及必要的便攜設備,適應執行不同規模救援任務,形成可在區域內或跨區域調度的快速反應、機動靈活救治力量。強化重症醫學專科聯盟和遠程醫療協作網建設,引導優質醫療資源下沉。
(五)提升縣域內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推進縣級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千縣工程”,深入開展三級醫院對口幫扶縣級醫院、醫療人才“組團式”幫扶等,補齊縣域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短板。持續推進縣域醫共體建設,完善上下聯動、分工協作機制,增強基層醫療機構重症應急處置和規範轉診能力,全面提升縣域內重大突發事件醫療救治能力。到2025年末,力爭每個縣域至少1家醫院重症醫學科能力水平達到二級綜合醫院水平,推動一批縣級醫院重症醫學科能力水平達到三級綜合醫院水平。
三、着力加強重症醫學專科能力建設
(六)合理增加重症醫學專業牀位設置。統籌重症醫學醫療資源規劃與佈局,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有條件的中醫醫院(包含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下同)應當獨立設置重症醫學科,二級以上傳染病、兒童專科醫院應當建設重症監護病房,按標準新增一批重症醫學科牀位,滿足大規模緊急救治需求。符合條件的二級以上專科醫院可以設置重症醫學科並申請增加診療科目。醫療機構內各專科ICU牀位,配備滿足綜合重症救治需要的監護與治療設備,面對重大突發事件時可迅速投入重症患者救治。醫院應當按照平急結合原則,儲備一批可轉換ICU牀位,選擇適宜的獨立院區、病房樓,按照感染防控要求,對其內部病房進行改建,配備滿足重症救治設備使用所需的供氧和供電設施,以及呼吸支持、搶救和監護等設備,確保能夠在24小時內轉化爲重症專業救治牀位。到2025年末,三級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傳染病和兒童專科醫院綜合ICU牀位佔比、專科ICU牀位佔比和可轉換ICU牀位佔比分別不低於4%、2%、4%;到2027年末,上述指標分別不低於4.5%、2.5%、4.5%。到2025年末,二級綜合醫院、傳染病和兒童專科醫院綜合ICU牀位佔比、專科ICU牀位佔比和可轉換ICU牀位佔比分別不低於2%、1%、2%;到2027年末,上述指標分別不低於2.4%、1.2%、2.4%。
(七)推進重症醫學臨牀專科能力建設。落實《“十四五”國家臨牀專科能力建設規劃》,加快推進臨牀重點專科“百千萬”工程,將重症醫學作爲臨牀專科能力建設優先支持方向,推廣適宜醫療技術項目,積極引進先進治療技術,豐富治療手段,補齊重症醫學專業技術短板。國家、省、市(縣)層面分別支持一定數量重症醫學相關臨牀重點專科建設項目。引導醫療機構將重症醫學作爲提升臨牀專科能力的重要支撐,在牀位、設備、人員配備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提升對呼吸、循環等重要系統功能監測和生命支持治療能力。
(八)完善重症醫學科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加強重症醫學科國家-省-市(縣)三級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以下簡稱質控)體系建設,力爭到2025年末實現重症醫學專業質控中心地市級“全覆蓋”。不斷完善質控指標體系,研究制定重症醫學專業關鍵技術和重點病種質控指標或質量監測項,將重症醫學專業相關質控指標納入三級醫院評審、臨牀專科能力評估等工作,有效引導醫療機構提升重症醫學科醫療質量管理水平。
(九)完善重症醫學科服務模式。在夯實重症醫學基礎上,強化易發生或轉進爲重症疾病的預防、早期預警與識別,關注早期康復、改善疾病預後。鼓勵重症醫學科創新多學科診療模式,吸納感染、中醫、康復、藥學、營養等團隊參與,建立多學科聯合診療和查房制度。加快推進“互聯網+”、遠程醫療等信息化服務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引導優質醫療資源下沉。開展社工和志願者服務,加強醫患溝通,構建和諧醫患關係。
四、有效擴充重症醫學專業人才隊伍
(十)加強重症醫學專業醫師培養。加強高等醫學院校重症醫學專業教育,在臨牀醫學專業本科教育中加強重症醫學相關知識與能力的培養。合理確定重症醫學研究生招生規模,加強重症醫學研究生課程建設,提升臨牀診療和科研能力。落實以需定招,加強重症醫學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強化臨牀診療能力培養。
(十一)提升重症醫學專業醫師配備比例。強化重症醫學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醫療機構要按標準配備重症醫學專業醫師。鼓勵醫療機構充分考慮重症醫學科工作特點和技術勞務價值,向重症醫學醫務人員適度傾斜,建立穩定的醫師隊伍。
(十二)加強重症醫學專業培訓。建立重症醫學專業輪訓制度。三級綜合醫院重症醫學科以外各專科監護病房醫師,應當在重症醫學科進行至少半年連續性、系統性輪轉培訓及考覈,能夠掌握重症醫學治療理念,熟練使用呼吸機、持續腎臟替代治療(CRRT)等開展重要器官功能支持,鼓勵開展中醫藥專業知識培訓,發揮中醫藥在重症救治的作用,使一批其他專科醫師具備重症醫學臨牀技術能力,成爲重症醫學專業人才儲備。
(十三)加強重症護理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貫徹落實“十四五”護理事業發展規劃,將重症監護專業護士作爲緊缺急需人才,進一步推動重症監護專業護士擴容。建立健全基於護理崗位的績效考覈、獎勵評優等機制,給予重症監護專業護士等臨牀一線護理崗位適度傾斜。逐步建立主要體現崗位職責的薪酬體系,實行以崗定責、以崗定薪、責薪相適、考覈兌現。加大重症監護專業護士培養和培訓力度,到2025年末,各地重症監護專業護士參加專項培訓比例不低於90%;到2027年末,基本實現專項培訓“全覆蓋”。
五、不斷推進重症醫學醫療服務領域改革
(十四)合理調整重症醫學醫療服務價格。將重症醫學醫療服務價格納入動態調整機制中統籌考慮,符合啓動條件的,將技術難度大、風險程度高、資源消耗多等體現重症醫學技術勞務特點和價值的醫療服務項目優先納入調價範圍,合理制定調整價格。做好價格調整、醫保支付和醫療控費等政策銜接,保證患者基本醫療費用負擔總體不增加。
(十五)增強重症醫學專業吸引力。健全以醫療質量、效率和患者滿意度等爲核心的內部分配機制,體現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的價值,做到優績優酬、同工同酬,合理保障重症醫學科醫務人員薪酬待遇。充分考慮重症醫學科工作特點和技術勞務價值,在職稱晉升、崗位聘用、評優評先等工作中,向重症醫學科醫務人員適度傾斜。爲重症醫學科醫務人員提供良好的學習、工作條件,緩解醫務人員壓力,充分調動其積極性。
六、組織實施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工作,將其納入健康中國建設、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等重點工作統籌推進。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要加強部門溝通協調,根據區域重症醫學醫療資源現狀,制定本地區具體實施方案。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將重症醫學科建設情況納入醫院等級評審要求,確保各項政策措施取得實效。
(十七)加強部門協作。衛生健康部門會同中醫藥主管部門要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區域重症醫學醫療資源,指導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強重症醫學科建設,提升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按規定落實重症醫學科發展的各項支持政策。教育部門要加強重症醫學科專業醫學生培養力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快推進公立醫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實向重症醫學科傾斜的有關政策。
(十八)加強督促指導。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對轄區內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工作加強指導,按照主要指標定期進行調度,及時掌握工作進展、通報結果,挖掘典型、總結經驗。
《關於印發加強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的通知》解讀
一、制定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加強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和應急能力建設。新冠疫情救治經驗證明,加強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是提升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治能力的重要舉措。爲有效擴充重症醫學醫療資源,優化醫療資源結構與佈局,實現區域重症醫學服務均衡發展,在充分總結前期經驗、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國家衛生健康委與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印發加強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的通知》。
二、主要內容
《關於加強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共分爲六部分:第一部分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能級匹配、佈局合理、服務優良、平急結合”的總體要求,明確2025年末和2027年末預期目標。第二部分持續完善重症醫學醫療服務網絡。提出依託“雙中心”、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建設,構建分層分級的重症醫學醫療服務網絡。第三部分着力加強重症醫學專科能力建設。明確通過合理增加牀位設置、推進臨牀重點專科建設、完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完善服務模式四種途徑加強重症醫學專科能力建設。第四部分有效擴充重症醫學專業人才隊伍。強調加強院校教育和繼續教育,強化重症醫學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要求醫療機構按標準提升重症醫學專業醫師配備比例。第五部分不斷推進重症醫學醫療服務領域改革。協調相關部門合理調整重症醫學醫療服務價格,合理保障重症醫學科醫務人員薪酬待遇,增強重症醫學專業吸引力。第六部分組織實施。強調“三個加強”,即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部門協作、加強督促指導。
《關於印發加強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的通知》專家解讀(一)
東南大學附屬中大醫院邱海波
近日,爲進一步加強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八部門聯合制定了《關於加強重症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圍繞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從完善重症醫學醫療服務網絡、加強重症醫學專科能力、擴充重症醫學專業人才隊伍、推進重症醫學醫療服務領域改革等五方面全面推進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的高質量發展。
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是醫療機構高質量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是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健康的底線和紅線。瞄準了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提升必須聚焦與持續“發力”的關鍵節點,具備很強的針對性、科學性與緊迫性。
一、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是醫療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基礎
醫療機構重症患者的救治水平,關鍵看重症醫學科(ICU)。重症醫學科是與“死神”搶時間和搶生命的臨牀學科,是所有重症患者生命的最後一道防線。重症醫學的救治水平,是整個醫院綜合醫療能力的體現。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作爲“十四五”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的重點加以推進,反映了國家在醫療健康高質量發展的關鍵環節和領域持續發力,竭力補足短板,強化薄弱環節,實現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的高質量發展。
在重症醫學國家臨牀重點專科全國各省區全覆蓋的基礎上,“十四五”時期,促進重症醫學優質醫療資源的擴容和下沉,力爭每個省份至少有一家綜合醫院達到或接近國家重症區域醫療中心的能力和水平。同時通過強化城市重症醫學醫療服務網絡和縣域內重症醫學醫療服務網絡建設,構建分層分級的重症醫學醫療服務網絡,在家門口就能得到重症醫療服務,這充分彰顯了國家醫療服務體系的高質量發展的核心價值導向。
二、重症醫學專科能力提升是醫療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
重症醫學專科能力決定了重症醫學的學科水平和重症患者救治能力,是醫療機構重症患者救治能力的具體體現。重症醫學專科能力建設包括以牀位數爲標誌的重症醫學醫療資源、以重點臨牀專科爲代表的重症救治能力、以醫療質量和控制體系爲標誌的品質保障、以完善醫療模式爲代表的重症患者全鏈條管理,即圍重症醫學管理體系。
(一)充足的重症醫療資源是醫療機構重症患者救治的基本條件。統籌重症醫學醫療資源規劃和佈局,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和有條件的中醫醫院要求獨立設置重症醫學科。同時,重症醫學牀位資源必須具備可擴展性。醫療機構除了重症醫學科的重症牀位外,各專科監護病房也應配備綜合重症救治需要的監護和治療設備,面對重大突發事件時,可迅速投入重症患者救治。同時按照“平急結合”的原則,按照感染防控要求,貯備一批具有基本重症救治裝備的“可轉換ICU牀位“,使得醫療機構的重症醫療資源具備足夠的可延伸性,以滿足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需求。
(二)加快推進重點臨牀專科建設,有力提升重症救治能力。國家依託各省市高水平醫院已形成了重症醫學國家臨牀重點專科的全覆蓋,十四五期間,加快推進臨牀專科建設“百千萬工程”,將重症醫學作爲臨牀專科建設的優先支持方向,進一步提高重症醫學國家重點臨牀專科的覆蓋水平。同時積極推進省市(縣)層面的重症醫學重點專科的建設,引導醫療機構將重症醫學科作爲學科建設的重點,在政策和財政給與重點的傾斜。有效擴充重症醫學優質資源,優化醫療資源結構和佈局,實現重症醫學均衡發展,不斷提高重症醫療救治能力,實現重症醫學專科能力的高質量發展。
(三)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守住重症醫學醫療質量安全的底線。抓住重症醫學醫療質量安全的每一個要素,建立健全重症醫學質量控制體系,讓重症救治更加規範、更加有效。重症醫學的醫療質量不僅與重症醫療資源配置密切相關,更關注重症患者診療的全過程,並將最終結局(院內感染髮生率、標化病死率等)作爲重症醫療的關鍵性質控指標。不僅關注近期的結局,還需要關注遠期的康復。
(四)積極創新重症醫療服務模式,是醫療健康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在積極強化和夯實重症醫學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預防重症—規範救治—早期康復的圍重症醫學管理體系,加強圍重症患者的全生命週期的照護。推動重症患者早期預警和識別,特別是做到重症的早期預防,則能夠明顯降低重症發生率,明顯改善患者結局,並顯著降低醫療資源的消耗。
三、重症醫學學科吸引力提升是醫療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核心
強科人爲本,加強學科的吸引力,能凝聚和吸引更多優秀重症醫生,是提升專科能力的核心要素。一是重症醫生的責任感和榮譽感強化了學科的吸引力。重症醫學是一門充滿生機和挑戰的學科,重症醫生面臨重症患者行走在生死邊緣,心懷敬畏又堅如磐石,充滿了責任感,面對救治成功的患者,充滿了榮譽感。二是重症醫學發展的緊迫性需要更多、更優秀的重症醫師。重症醫學醫療資源是醫療機構重症患者救治的基本條件,而重症醫療資源的社會需求,決定了重症醫師的巨大缺口,迫切需要更多優秀的醫師加入重症醫學團隊。三是學科吸引力不斷增強是提升專科能力的核心環節。讓醫生有職業前景,晉升空間,提供更多的高層次人才的培養機制,改善薪酬制度,不斷提升學科吸引力,保證更多優質的醫療人才加入重症醫學科隊伍,保證學科高質量發展。
《關於印發加強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的通知》專家解讀(二)
——完善重症醫學人才隊伍建設 助力重症醫學學科高質量發展
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 杜斌
爲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在健康中國建設及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中,重症醫學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無疑是重要內容之一。
2021年6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於發佈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指出爲構建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體系,應當集中力量開展疑難危重症診斷治療技術攻關,以推動國家醫學進步。此外,應當以滿足重大疾病臨牀需求爲導向進行臨牀專科建設,重點發展包括重症醫學在內的臨牀專科,引領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趨勢。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八部門聯合制定了《關於加強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圍繞持續完善重症醫學醫療服務網絡、着力加強重症醫學專科能力建設、有效擴充重症醫學專業人才隊伍、不斷推進重症醫學醫療服務領域改革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以期實現有效擴充重症醫學醫療資源,加強重症醫學專業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實現重症醫學專科高質量發展的目的。
一、通過制度與體系建設,促進重症醫學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同質化
中華醫學會重症醫學分會調查顯示,從2011年至2015年的短短四年間,重症醫學科的牀位數增加了36%,醫生和護士數量分別增加了35%和55%。根據國家衛健委公佈的數據,近三年來,上述數據還呈現迅猛增長的勢頭。重症醫學醫療資源顯著增加的同時,有效提升醫療服務質量。
近年來,國家衛生健康委加快構建住院醫師規範化制度,將重症醫學納入統籌推進。組織專家制定了重症醫學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重症醫學科專業基地認定細則及培訓內容細則。在爲期三年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過程中,學員須完成內科(共15個月,包括心血管內科、呼吸內科、消化內科、腎臟內科和神經內科各3個月)、普通外科及外科急診(4個月)、麻醉科(2個月)和重症醫學科(12個月)的專科輪轉。通過基礎專業(內科、外科和麻醉科)的輪轉,兼顧病因診療與器官支持治療;同時通過綜合ICU的系統培訓,強調重症醫學相關專業知識與技能的全面性。通過制度和體系建設,促進重症醫學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同質化發展。
二、通過儲備人才的培養,促進醫院內部重症醫學隊伍建設與管理的同質化
《意見》要求,各級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平急結合”的原則,儲備一批“可轉換ICU牀位”,從而在面對重大突發事件時能夠滿足大規模緊急救治的需求。此時,除重症醫學科的醫護人員外,其他專科監護病房的醫務人員也應作爲重症醫學的救治力量參與到醫療工作中。我們可以統籌規劃重症醫學科及各專科監護病房年輕醫生的知識與技能培訓,實現人員培訓與隊伍建設的同質化。具體而言,可以要求三級綜合醫院各專科監護病房的醫生在重症醫學科連續接受不少於六個月的系統性培訓,以彌補其知識結構方面的短板;也可考慮安排各專科監護病房的年輕醫生定期到重症醫學科接受培訓,以瞭解重症醫學的最新進展,完成培訓後即可作爲醫院重症醫學專業人才儲備。在面對重大突發事件時,可以組成重症醫學科與各專科監護病房醫護人員的混編小組,在充分發揮重症醫學儲備人才作用的同時,最大限度地保證醫療安全。
無論在日常工作中,還是在突發重大事件中,重症醫學醫務人員在重症患者救治中發揮着積極作用。但是,重症醫學專業人才隊伍還有待加強。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十四五”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都強調加強重症醫學等領域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的培養培訓。《意見》對重症醫學人才隊伍建設提出了具體要求。醫療機構應當結合自身實際,按照要求完善本單位的重症醫學人才培養體系建設,爲重症醫學學科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