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弊案/郭再欽安排 古盛煇拜會黃偉哲

力暘集團總裁古盛𪸩以政院顧問之姿,向政府機關施壓,藉此取得光電利益,昨被檢方起訴求處重刑。本報資料照片

檢調追查臺南光電弊案,發現力暘集團總裁古盛𪸩爲促使臺南市府加速審查仍疑義案件,透過時任的市府顧問郭再欽居間安排,二○二一年二月五日前往市府拜會市長黃偉哲及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反映其五天申請案進度延宕外,建議應採聯合審查,加速審查速度。

然而,古盛𪸩率總經理徐碩廷等高階幹部等人拜會行程之後,前局長陳凱凌認時任能源科長郭坤助審查光電業務有所延宕,即向黃偉哲表示不適任。巧的是,相隔一個月,郭坤助三月五日調往該局秘書室擔任主任,改由主任秘書王俊博兼任能源科科長,同時升任產業發展科股長邱馨誼至能源科擔任專員。

與此同時,臺南市經發局審查地面型太陽能光電審查流程,經黃偉哲同意,同年三月九日起改行聯審制度。

不過,行政院前顧問古盛𪸩擔任負責人的力暘能源公司,被控非法取得臺南光電場土地,市府承辦人在審查業者申請案件時,發現資料不齊全,但有市府員工指證,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曾指示此案是「上級交辦」。

因此,檢方今年二月廿九日傳喚黃偉哲作證,另提訊在押的陳凱凌、約談力暘能源業者共六人對質,黃偉哲偵訊四小時請回。但在起訴書內,檢方對陳凱凌曾指示此案是「上級交辦」,並未多所着墨。

檢方指出,時任市政顧問郭再欽當時居中安排,古盛𪸩與黃偉哲見面,古盛𪸩則偕同力暘集團高階幹部前往臺南市府拜會黃偉哲及陳凱凌等人,期間討論光電審查改採聯合審查制度等議題,黃偉哲請陳凱凌依法研議。

除了黃偉哲外,郭再欽亦未遭起訴,對此,檢方表示,郭再欽雖經調查發現其居間安排業者與黃偉哲會面,但其是否涉案仍需進一步調查,此部分另案偵辦。

針對檢方起訴光電業者力暘與公務員共謀圖利等案,黃偉哲昨因出訪日本山口縣,無法得知迴應;臺南市府經發局表示,起訴內容對於個人不法行爲,謹持毋枉毋縱的原則處理,並針對已覈准案場加強稽查,以防杜違規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