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求合小王 遭追討700萬房屋漲價款
臺北市一名鄭姓男公關和一名已婚許姓貴婦私下交往,許姓貴婦包養他,還在中山區長安東路買一棟2800萬元的豪宅提供居住,但兩人吵架,許姓貴婦承諾要把房子漲價的差額全部送給鄭姓男公關,對方纔答應複合,沒想到事後鄭姓男公關要求貴婦先把漲幅700萬元現金給他遭到拒絕,憤而決裂提告,臺北地院認爲,雙方沒有契約證明,判決鄭姓公關敗訴。
高樓住宅外觀氣派,採用古典建築風格,一樓還有專人管理,這裡是一名許姓貴婦和外遇對象的愛巢,兩人分手後,「小王」要貴婦拿700萬出來,爲此告上法院。原來2007年許姓貴婦在KTV認識鄭姓公關,兩人相戀交往,隨後許婦出錢包養對方。
許婦砸錢爲了小王買房子,還說要把房子送給鄭男,於是男方辭去工作,全心照顧許婦,但2012年大吵一架,鄭男說要分手,許婦哭求挽回,說要把房子這幾年來的漲幅差額都給他,兩人才重修舊好。
這一棟房子,當初許婦購買時花了2800萬元,5年後房子漲價變成3500萬元,無論從裝潢到公共設施都很氣派,加上位於市中心,長安東路交通便利,得知房子漲價後,鄭男要許婦把700萬拿出來,遭到拒絕,他憤而提告,但法官認爲雙方沒有確切依據,判他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