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子公司財務部主任涉內幕交易 獲刑5年

(原標題國家電網公司財務部主任涉內幕交易 獲刑5年)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李微敖 2020年10月30日,北京高院國網節能服務有限公司(2020年1月更名爲“國網綜合能源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本文以下仍然簡稱爲:國網節能)財務資產部原主任王芳從事內幕交易一案作出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成立於2013年1月的國網節能公司,爲國家電網的全資子公司註冊資本42億元。2019年12月,國網節能財務資產部原主任王芳,因在國網節能借殼重慶涪陵電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600452.SH,下稱:涪陵電力)中從事內幕交易,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北京二中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其案發前仍然共同生活的前夫李耀,亦領刑5年。

二人不服上訴。

王芳的內幕交易案,始於2014年。當年年底,時任國網節能總經理郭炬,爲實現公司資產證券化,安排時任國網節能財務資產部主任的王芳聯繫券商,提供諮詢服務

王芳通過其前夫李耀,聯繫到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600030.SH/06030.HK,下稱:中信證券)。

2015年3月至9月,中信證券向國網節能提供了多種上市方案,推薦其借殼上市,並篩選出國家電網旗下多家上市公司殼資源,建議將涪陵電力、上海置信電氣股份有限公司(600517.SH;2020年5月更名爲“國網英大”公司,本文以下仍然簡稱爲:置信電氣)作爲借殼首選。

郭炬安排王芳瞭解這幾家備選公司的資產情況,其個人傾向於借殼置信電氣。但是,郭炬的這一想法,被國家電網產業發展部財務資產處負責人否決。

涪陵電力註冊於重慶市涪陵區,如果要借殼該公司,國網節能還需要與涪陵區政府接洽並徵得後者的同意。

2015年10月26日,國網節能公司召開上市準備工作會,研究委託券商、與涪陵區政府商談等問題。會後,王芳被安排去了解涪陵電力的資產情況,並參與了之後數次與涪陵電力一方的接洽。

2015年12月30日,涪陵電力停牌。次年2月25日,涪陵電力發佈與國網節能重組公告。2016年3月10日,涪陵電力復牌。

證監會事後認定,涪陵電力與國網節能重組之事,屬於《證券法》規定的內幕信息敏感期爲2015年10月26日至2016年2月25日,王芳系內幕信息知情人

2015年11月12日,李耀向其從焦姓朋友處借用的一個股票賬戶轉入人民幣200萬元,並在當天9時34分至38分全倉買入涪陵電力股票7.42萬股,成交金額199.79萬餘元。

李耀借用的這個賬戶,是2015年9月11日在國都證券北京阜外大街營業部開立的,開立之後無任何交易,直到2015年11月12日。

2015年12月23日,李耀將這7.42萬股票賣出,成交金額230.05萬元,即浮盈30餘萬元。

同年12月29日——即涪陵電力要停牌的前一天——早上8時21分至8點40分,王芳與李耀通了電話

9時31分,一開盤,李耀就把其借用的股票賬戶裡的廈門市建築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002398.SZ;2019年10月,該公司更名爲“壘知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虧本清倉

9時34分至37分,李耀買入涪陵電力股票6.91萬股,成交金額212.61萬餘元。

12月29日,涪陵電力股票漲停收盤

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涪陵電力復牌。但這一天,涪陵電力是以跌停開盤,且以跌停收盤。

3月11日,星期五,涪陵電力繼續跌停開盤,跌停覆盤。

3月14日,星期一,涪陵電力仍然跌停開盤,後市略有反彈,全天收跌4.24%。

在3月14日這天,李耀賣出了其持有的6.91萬涪陵電力股票裡的6.9萬股。後來,他又把剩餘的100股,也賣出了。

事後覈算,扣除交易稅費,不僅前期浮盈的30餘萬元全部賠光,還倒虧了9.29萬元。

儘管交易虧損,李耀的異常交易行爲仍然被交易所的大數據分析所“捕獲”,證監會介入調查

2017年8月,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下稱:重慶證監局)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2017]2號),對李耀罰款15萬元。但是重慶證監局並沒有對王芳有任何處罰措施

證監會將此案移交給公安部門

2018年12月19日,王芳、李耀被抓獲歸案。

2019年12月,北京市二中院一審判王芳、李耀犯內幕交易罪,各處有期徒刑5年,並各罰款1萬元。

二人不服上訴。

案二審,北京市高院決定不開庭審理

2020年10月30日,該院裁定,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