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印發《合成氨行業節能降碳專項行動計劃》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印發《合成氨行業節能降碳專項行動計劃》的通知
發改環資〔2024〕7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生態環境廳(局)、市場監管局(廳、委)、能源局:
爲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實施全面節約戰略,加大節能降碳工作力度,深入推進合成氨行業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支撐完成“十四五”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等部門制定了《合成氨行業節能降碳專項行動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生態環境部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能源局
2024年5月27日
合成氨行業節能降碳專項行動計劃
合成氨行業是化學工業的重要組成,也是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重點行業。 爲深入挖掘合成氨行業節能降碳潛力,加快合成氨行業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支撐完成“十四五”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主要目標
到2025年底,合成氨行業能效標杆水平以上產能佔比提升至30%,能效基準水平以下產能完成技術改造或淘汰退出。 2024—2025年,通過實施合成氨行業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形成節能量約500萬噸標準煤、減排二氧化碳約1300萬噸。
到2030年底,合成氨行業能效標杆水平以上產能佔比進一步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生產過程綠電、綠氫消費佔比明顯提升,合成氨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取得顯著成效。
二、重點任務
(一)優化調整產能佈局。 合理控制新增合成氨產能,引導新增產能向優勢企業和更具比較優勢的地區集中。 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環評審批,新建和改擴建合成氨項目須達到能效標杆水平和環保績效A級水平,主要用能設備須達到能效先進水平。 堅決停批停建不符合產業規劃、產能置換、煤炭消費減量替代、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要求的合成氨項目。 逐步淘汰固定層間歇氣化技術,加快淘汰天然氣常壓間歇轉化工藝制合成氨。 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要進一步提高合成氨行業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技術等要求。 優化合成氨產品結構,推動產業向專業化、高品質和價值鏈高端化延伸。 (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國家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節能降碳改造和設備更新升級。 推動合成氨關鍵裝置大型化發展,推廣大型先進流程空分、氣化爐、換熱器。 普及高效變頻電機、變壓器、壓縮機等用能設備,推廣水冷壁型水煤漿氣化、低能耗尿素等先進工藝裝置。 加強能源轉換、工藝氣增壓等重點工序節能降碳改造,推進6.5兆帕及以上先進氣流牀氣化、等溫變換、三級閃蒸水處理、二氧化碳與氨復疊製冷等技術應用。 推動氨合成工藝、設備與新型高效催化劑協同創新和示範應用,有效降低反應壓力,提高氨合成效率。 加快換熱網絡改造和系統優化,提高傳質傳熱效率,減少流體輸送能量損失。 減少造粒塔環節氨氣損失,推動氨氣的連續自動監測和收集利用。 提升合成氨行業清潔運輸水平,因地制宜推動運輸、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改造。 (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餘熱餘壓高效利用。 實施能量系統優化工程,加強蒸汽、馳放氣、工藝加熱蒸汽凝液、富裕二氧化碳氣體等回收利用。 推廣全廢鍋/半廢鍋流程回收高溫煤氣餘熱副產蒸汽、低溫甲醇洗二氧化碳尾氣餘壓和甲醇富液餘壓發電等技術,提升中低品位餘熱使用效率。 鼓勵採用溴化鋰製冷技術製備低溫冷媒水用於工藝氣體和溶劑冷卻。 推動資源高效循環利用,推動氣化爐渣回收送鍋爐摻燒或生產建築材料,鼓勵回收三聚氰胺裝置尾氣聯產尿素,因地制宜開展低品位熱能供暖,利用回收富甲烷氣生產液化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產品。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低碳原料燃料替代。 推進合成氨原料低碳替代,禁止使用高硫石油焦生產合成氨,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和合成氨企業聯營。 新建合成氨項目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支持既有自備燃煤機組實施清潔能源替代。 推動以可再生能源替代煤制氫,提高綠氫利用比例。 加快推動用能電氣化改造,有序推動蒸汽驅動改電力驅動。 引導合成氨企業通過購買綠電綠證等方式,逐步實現高比例綠電使用。 鼓勵合成氨企業優化工藝流程,加強負荷管理,提高合成氨裝置的電網友好性,強化電力系統供需協同。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快推進數字化賦能。 推動數字技術與合成氨行業融合發展,推進數字化、智能化工廠建設,應用先進控制、全流程智能調節、在線實時優化等技術,優化和改進生產工藝流程,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 強化合成氨企業用能數據計量監測。 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綜合能源管理系統,一體推進數字化能源管理和碳排放管理,協同推進用能數據與碳排放數據收集、分析和管理。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政策保障
(一)強化激勵約束。 落實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不納入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控制等政策,加強合成氨行業節能降碳管理。 全面清理各地區自行出臺的高耗能行業電價優惠政策。 綜合考慮能耗、環保績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 研究對能效未達到基準水平或環保績效C、D級的合成氨項目,依據能效水平、環保績效差距執行階梯電價。 (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生態環境部、國家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資金支持。 發揮好政府投資的帶動放大效應,積極支持合成氨行業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 各地區要統籌用好地方政府投資等現有資金渠道,推動合成氨行業節能降碳。 落實好現行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積極發展綠色金融和轉型金融產品服務,依託擴大製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專項工作,暢通銀企對接,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爲合成氨行業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提供金融支持。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金融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標準提升。 嚴格執行化肥行業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等強制性國家標準,逐步提升節能降碳指標要求。 加快制修訂合成氨企業碳排放覈算與報告國家標準和技術規範。 (市場監管總局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技術創新。 系統梳理合成氨行業節能降碳改造升級存在的技術難點和裝備短板,依託科研院所、骨幹企業、行業協會等創新資源,加強電催化合成氨、稀土基催化劑等關鍵技術攻關。 紮實推動先進適用技術工程示範,打通技術成果轉化及產業化應用路徑。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等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本行動計劃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 各地區要充分認識推動合成氨行業節能降碳的重要意義,結合實際細化工作措施,分解任務,壓實責任,紮實有序抓好本行動計劃貫徹落實。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研究機構等作用,加強對合成氨企業的服務指導,助力合成氨行業綠色低碳轉型。
(二)加快項目實施。 各省級節能主管部門要深入開展合成氨行業能效診斷,全面摸排本地區合成氨企業能源消費量、能源消費結構、單位產品綜合能耗、主要裝置和用能設備能效水平,加強合成氨行業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儲備,制定改造計劃、明確改造時限。 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重點行業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儲備庫,按照成熟一批、支持一批的原則,壓茬推進項目建設,儘快形成實際節能降碳效果。
(三)嚴格監督管理。 各級節能、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大合成氨行業節能監察和監督檢查力度,將節能審查制度執行情況和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納入節能監察範圍,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違規新增產能、落後產能淘汰不力、節能降碳量造假等行爲。
(四)加強宣傳引導。 依託全國生態日、全國節能宣傳週等重要平臺,加大合成氨行業節能降碳先進經驗宣傳力度。 鼓勵合成氨行業國有企業、龍頭企業發揮引領帶動作用,積極開展節能降碳自願承諾和實踐,營造推動合成氨行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