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9項政策措施 促進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

經濟日報北京12月9日訊(記者姚進)《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深化改革 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日前發佈,共包括9項政策措施。其中,經常項目政策措施4項,主要是進一步完善特殊貿易外匯收支管理,將前期已在部分區域試點實施的便利化措施推廣至全國,具體包括優化市場採購貿易外匯管理等。資本項目政策措施5項,主要是拓展資本項目便利化政策及更新優化部分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具體包括全國推廣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改革政策等。

《通知》從主體範圍、試點地區、試點額度等方面對跨境融資便利化政策進行了升級。一是在以往高新技術、“專精特新”企業的基礎上,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納入試點主體,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二是政策覆蓋範圍從此前的17個省(市)擴展至全國;三是將此前17個省(市)的便利化額度提高至等值1000萬美元,其餘地區的便利化額度暫定爲等值500萬美元,便利高新技術、“專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跨境融資,同時防範企業債務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爲進一步便利外商投資企業外匯收支,《通知》明確,將原資產變現賬戶調整爲資本項目結算賬戶,賬戶內資金可自主結匯使用。這些資金主要包括外商直接投資及境內再投資、境外直接投資的境內股權出讓方接收股權轉讓對價資金,以及境內企業境外上市募集的外匯資金。下一步,外匯局將結合企業需求,有序推動更多資金收支納入該賬戶,便利企業資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