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值班竟帶餐廳老闆女兒回警局過夜 北市警副分局長遭記過拔官
臺北市士林分局某位副分局長遭週刊爆料,過年期間晚上值班時,居然酒後帶着一名女子在該分局的副分局長寢室內過夜,隔天該女子準備離開遭一名同分局的中階警官募集蒐證,並記下時序後上報分局長,經士林警分局調閱駐地監視器後,確認該副分局長的確有酒後帶女返回駐地寢室過夜,嚴重違反「警察勤務規定」、「警察人員與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處理要點」日前遭市警局嚴懲調職。
知情人士透露,出事的副分局長在農曆初二值班期間,晚間前往轄區位於士林區德行西路一家餐飲店用餐,席間與該餐廳的業者女兒相談甚歡,他酒醉後居然把老闆女兒(約30多歲)帶回士林警分局副分局長辦公室內寢室過夜;直到隔天快中午,這名女子盥洗完畢準備離開分局,卻在走廊遭另名中階警官目擊且記下時序蒐證,事後通知該分局督察組調閱駐地監視器蒐證後通報分局長。
士林分局長獲報後,檢視分局監視器畫面,確認該名副分局長酒後帶女子返回辦公室過夜,過程嚴重違反勤務規定,加上該副分局長已婚身分,妻子也在警界服務,他攜女返回分局住宿行爲也嚴重違反「警察人員與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處理要點」;事發後,士林警分局強調依規定自清自檢移送市警局督察室接受調查,目前已將該副分局長調離現職。
據瞭解,該副分局長是警察大學行政警察系畢業,曾任市警局預防科股長、及文山二警分局副分局長等職務,本來是警界明日之星的他,未來宦途恐遭重挫。臺北市警局7日對該副分局長攜女回警局過夜的離譜情事祭出嚴懲,記過兩次,並於8日責令該副分局長調任市警局民防管制中心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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