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新兵上課打瞌睡遭糾正猛K班長 坐牢中還要賠錢

海軍新兵上課打瞌睡遭糾正猛K班長,坐牢中還要賠錢。(中時資料庫)

一名黃姓役男在2017年12月間入伍分發到於海軍新兵訓練中心接受新兵訓練,但入伍第三天進行軍容禮節課程時,因爲精神不濟當場打瞌睡遭教育班長糾正,但當時黃員站三七步,許姓中士值星班長見狀再度糾正,卻遭黃員當衆出拳毆打經判刑入獄1年2個月,目前仍在服刑,但許姓中士又向黃原民事求償,橋頭地方法院判賠1萬1030元。

根據判決書記載,黃員於海軍新兵訓練中心接受新兵訓練期間,於民國106年12月16日8時許,部隊實施生活常規及軍容禮節授課時,因精神不

濟打瞌睡,遭鄭姓教育班長糾正,被告態度不佳,站三七步,當時許姓中士爲值星官,見狀立刻要求黃員出列,但黃員心有不滿,竟當衆猛推原告胸口,並出拳毆打許姓中士頸部,致許員受有頸部鈍挫傷。

經許員提告後,黃員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目前正入監服刑中,但許員又提出民事求償。審理期間,黃員不願出庭,但曾提出答辯書狀表示,已支出醫療費用1,030元等,但只毆打許員1拳且已認錯,又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付出慘痛代價,認爲許員要求過高。

法官審酌,許員所受之傷害爲頸部鈍挫傷,傷勢尚非重,且中士班長年收入約77萬元,黃員僅國中畢業,無工作及收入,認定慰撫金應以1萬元爲適當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