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優化人才購房政策

海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關於優化人才購房政策的通知。通知包括:與工商登記註冊地在海口市的下列單位之一簽訂1年以上正式勞動合同且在崗工作的員工,在購買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及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在購買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海南省戶籍的人才以及實際引進並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戶的人才,出售其家庭成員在海口市擁有的商品住房後1年內可在海口市換購1套商品住房。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此前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爲準。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