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本土臺灣人的中國史觀——兩岸「九二共識」三十週年有感(許文彬)
公元2000年5月20日總統陳水扁宣示「四不‧一沒有」的兩岸政策。北京聲明是可以理解、接受的;這也正是所謂「九二共識‧ㄧ中各表」的彼此默契。(圖/達志影像)
海峽兩岸於1992年11月上旬由海基、海協兩會達成「一箇中國」涵義各自口頭表述的共識,開啓互動關係之新里程,而今已歷整整30載歲月時光,回首來時路,似乎「也無風雨也無晴」,令人感懷良深。
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都是炎黃子孫;生活在寶島的臺灣人,其實也就是傳承五千年民族血脈和歷史文化的中國人。而今若因意識形態而將「臺灣人」與「中國人」加以區隔、對立,煽動族羣情緒,恐將影響臺灣內部團結,也造成兩岸關係的負面效應。
如果刻意強調「你是中國人」、「我是臺灣人」,那麼,進ㄧ步的邏輯是:「孔子、孟子、李白、杜甫都是你們中國人,不是我們臺灣人!」那對臺灣文化評價又有什麼加分作用呢?
「中國」一辭,本是指歷史上的華夏族、漢族地區。至於ㄧ般所稱的「本土臺灣人」,則是指閩南後裔,公元1661年跟隨鄭成功渡過「黑水溝」(臺灣海峽)移民臺灣;先祖則是源於「河洛」,亦即黃河、洛水交會的中原地帶,於公元四世紀「五胡亂華」時期南遷。詩經‧小雅:「小雅盡廢,則四夷交侵,中國微矣!」禮記‧中庸:「…是以聲名洋溢乎中國,施及蠻貊。」由此可見,「中國」名號原是與蠻夷區隔而來,亦即跟「中原」、「中華」用辭涵義類同。
即使是在當今的臺灣社會,放眼教育界和企業界,「中國」之名亦俯拾即是。例如:中國文化大學、中國科技大學、中國醫藥大學,以及中國信託投資公司、中國鋼鐵公司、中國石油公司、中國輸出入銀行…。至於所使用的語言、文字,也是閩南話(又稱「河洛話」)或國語(北京話)及倉頡所造之字。因此若還硬要把「中國」這個名號奉送彼岸專用,豈不也與臺灣現實社會情境脫節?
公元2000年5月20日臺灣方面首次政黨輪替,綠營總統陳水扁就任,宣示「四不‧一沒有」的兩岸政策。大陸方面正式發表聲明,指出:「ㄧ箇中國原則,見之於臺灣當局多年來的有關規定和政策文件,不是我們單方面強加給臺灣的。」意指按照臺灣方面現行憲政法制所體現的「中國」之概念,北京是可以理解、接受的;這也正是所謂「九二共識‧ㄧ中各表」的彼此默契。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宣示:「爲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而增修本憲法條文。據此制定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暨施行細則,明定「大陸地區」之定義:「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亦即「中共控制之地區」。由此可見,兩岸關係確實有其古今中外所無的特殊性。且觀諸經貿交流方面,去年(2021)一年臺灣方面對大陸有高逾千億美元的貿易順差。從而堪稱兩岸關係乃「五緣」俱備:血緣、地緣、文緣、法緣、商緣。
綜上所述,「臺灣人也就是中國人」這樣的史觀,既對臺灣沒有減分,而對海峽兩岸的共存共榮、互利雙贏,則有相當的加分作用。那麼咱們本土臺灣人豈又有何反對的必要呢?
(作者爲律師、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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