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民進黨喊「外役監修法」是狼來了?(孫榮富)

「星二代」易寶宏2014年涉入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案,遭判刑9年,但在2019年入獄後竟被調到外役監服刑,引起輿論譁然。(本報資料照)

2022年發生臺南市警員遭外役監脫逃受刑人刺死,如今又爆出星二代殺警案受刑人獲准到外役監執行,使外役監「特權介入」備受爭議。然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卻強調:盼下會期9月份可以重啓修法。爲何殺警重罪的殺人犯能夠入外役監服刑?民進黨真的會重啓修法嗎?還是狼來了?

不是「外國的月亮就比較圓」,之所以會設立外役監的原因,系因1955年聯合國防止犯罪及罪犯處遇會議中,提出「在監人最低處遇標準原則」,盼加強受刑人與外部社會的聯繫,避免與社會脫節,臺灣因而制定外役監條例。然而,各個社會政經形態不同,不是所有的法案都可以從國外「照搬照用」,不是嗎?

在國內,臺灣社會過去在「媽媽嘴謀殺案」、「鄭捷無差別殺人案」、「夜店殺警案」、「輔大孤女被姦殺宣判無期」…等幾項具高度社會爭議事件發生之後,都有超過七成民意反對廢死。何況,殺人罪確定的死刑犯還能夠適合入外役監服刑嗎?

事實上,在2020年6月,時代力量和國民黨都曾試着將「外役監條例」修得更嚴格,但最終仍被民進黨立院黨團以人數優勢通過放寬遴選資格。還有,因臺南殺警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在2022年8月24日說,要將《外役監條例》列入優先法案。

怎麼《外役監條例》過了1年後,現在又遭到各界輿論撻伐,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又說,並非民進黨拖延;預計今年9月新會期再與各黨團討論。這根本就是執政的民進黨又在「重施故技」,現在的民進黨在立法院是絕對多數,沒有過不了的法案,若真的想讓《外役監條例》限縮遴選資格,早就三讀了,哪來這麼多的藉口?

也有民進黨委員迴應:現行排除適用外役監的6種類型分別爲,脫逃罪、毒品罪、非輕罪的累犯、假釋被撤銷、另有保安處分待執行及性侵罪和家庭暴力罪,但到底要讓哪些人進入外役監,還需要學者專家、各黨各派研商。立法院多數的民進黨立委,曾幾何時要修、要通過法案,還需要專業學者的意見?還會與立法院少數的黨團共同協商?這根本就是拖延戰術?還是又一次狼來了!

(作者爲新黨輿情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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